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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目录
美国贸易决策体制:总统与国会各自的权力 5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演变:从破冰到合作再到遏制 7
历次中美贸易摩擦:背景、原因、纷争、应对与解决 12
以知识产权问题为核心的五次 301 调查、337 调查、201 调查和 232 调查 14
以人民币汇率为工具施压中国开放金融市场 20
出口管制 23
通过 WTO 向中国发起贸易争端,2001 年后美国对华反倾销总体增加 24
美国在中国入世时设置牵制条件:市场经济地位、特别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 25
历次中美贸易摩擦的经验和启示 26
图表目录
图表 1:美国贸易政策决策过程 6
图表 2:美国行政部门在贸易政策与执行过程中的权力分配 7
图表 3:中美关系正常化以来,历任总统对华贸易政策 8
图表 4:美对华逆差及占全部逆差总额比重逐步提高 8
图表 5:中国对美出口机电音像占比约 46%,纺织制品占 10% 单位:亿美元 9
图表 6:中国从美进口商品中贱金属、机电音像、植物、矿产品占比分别为 23%、20%、12%和 10% 9
图表 7:美国在金融危机期间经济下滑、失业率攀升、赤字增加 11
图表 8:中国 2010 年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12
图表 9:特朗普内阁成员对华态度偏鹰 12
图表 10:中美历史上的部分大型贸易摩擦 13
图表 11:美国单边制造贸易摩擦措施 13
图表 12:特殊 301 条款和 337 条款区别 15
图表 13:中国知识产权立法体系不断完善 17
图表 14:美国单边制造贸易摩擦措施 17
图表 15:美国根据“337”条款对华调查立案数量 18
图表 16:历史上美国对华“337 调查”涉及领域 19
图表 17:涉及美国 337 调查的中国企业数量 19
图表 18:中美五次战略经济对话涉及金融领域的主要成果 21
图表 19:人民币汇率变化 22
图表 20:人民币升值并未改变中美贸易逆差扩大趋势 22
图表 21:美国对华高科技产品贸易逆差超过美科技总贸易逆差额,对中国封锁 23
图表 22:美国对华在生物技术、生命科学、光电、信息及通讯基本为贸易逆差 24
图表 23:美国对华反倾销调查立案数量 24
图表 24:印度较中国营商环境更落后,但却被承认为市场经济国家 25
1 美国贸易决策体制:总统与国会各自的权力
美国宪法将制定贸易政策的权力在总统和国会之间分配,体现权力分立的原则。一般而言,国会议员代表所在地区、部分利益集团的利益,受选区选民压力,且不负责具体执行、不直接承担后果,倾向于局部利益和保护主义。总统由于对外代表合众国,面临全国选民,需要从政治、经济和安全全局角度考虑国家利益,倾向于自由贸易及整体福利的提高。但最终表现出的贸易政策倾向还与时代、领导者个人性格及理念有关。
根据国会和行政机构主导作用的变化可将美国贸易决策体制的演变划分为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为 1789-1930 年,国会主导对外经济政策长达 100 多年,长期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意在通过征收关税保护国内的“幼稚产业”。(2)第二阶段从 1934 年至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进入到总统为主导特征的“1934 年体制”,源于贸易保护主义带来经济衰退的教训使美国贸易政策向自由主义转变。《1934 年互惠贸易法案》通过,国会授权总统负责对外谈判并且就调整关税税率签订贸易协议,可以自行决定将关税最大程度降低 50%而无需国会批准。(3)第三阶段,
20 世纪 70 年代至今,恢复国会的主导地位。欧洲和日本的崛起导致美国在 70 年代出现贸易逆差,且逆差规模不断扩大,冲击美国农产品、纺织、钢铁、家电、汽车、半导体等行业,美国开始利用关税、进口限额、进口许可、汇率等多维手段打压欧洲与日本。同时,国会对国务院长期以来轻视产业利益感到不满,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此时美国深陷越南战争,尼克松总统因违宪遭到弹劾,国会重新确立自己在对外贸易政策中的地位。
从大的历史阶段看,当前属于 70 年代以来国会主导贸易决策的阶段,但是总统仍具有较大的决策权,二者相互制约(总统可否决国会法案,国会可再否决,最终形成两者的均衡)。
第一,总统拥有的权力有:(1)缔结条约(所有条约必须经过参议院出席议员 2/3 多数票同意才能生效,但总统可以通过利用利益集团游说获得议员的支持);(2)缔结行政协定(不需参议院批准直接生效);(3)立法否决权(国会超过 2/3 多数的表决能推翻总统的否
决);(4)国会授予的贸易谈判权等,如关税谈判权和贸易促进权。关税谈判权授权总统在一定数量范围内提高或降低关税,无需国会批准, 如美国贸易代表认定“不合理、不公平的贸易”单方面发起 301 调查, 建议总统加征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