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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7-9 惰性气体系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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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7-9 惰性气体系统.doc

上传人:zbfc1172 2019/1/9 文件大小:3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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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1节一般规定

适用范围
,浮式装置上的原油舱应由符合本章规定的惰性气体系统进行保护。当浮式装置上设有双壳体时,双壳体间应能进行惰化、驱气和除气。
在本章提到的“原油舱”一词, 均包括污油水舱和生产水舱在内。

一般要求
惰性气体系统应能:
(1) 降低每一原油舱内大气含氧量,使舱内大气达到不能支持燃烧的程度而使原油舱惰性化;
(2) 在营运中保持原油舱内任何部分的大气含氧量(以体积计)不超过8%,并处于正压状态;
(3) 在正常作业中,空气不应进入原油舱;
(4) 驱除空油舱内的碳氢气,使其后的除气过程中, 原油舱内不致形成可燃气体。
惰性气体可以是主、辅锅炉排出的经过处理的烟气,也可以是惰性气体发生装置产生的气体或能达到等效安全标准的其他气体。不准使用二氧化碳贮存系统,除非本社确信系统本身产生的静电引爆危险已降至可接受的程度。
锅炉烟道出口至烟气洗涤器的惰性气体供应总管上,应装设隔离阀。该阀应设有显示开闭状态的指示装置,并与锅炉吹灰器之间设有连锁装置或其他有效装置,以防止当隔离阀打开时锅炉吹灰器工作。此外,还应设有此阀的吹洗设施,使阀座上不沾污烟灰,保持气密。
惰性气体系统至少应能以浮式装置的最大卸油率的125%的速率(以体积计)向原油舱输送惰性气体。
惰性气体总管上惰性气体的含氧量(以体积计)应不超过5%。
浮式装置上应备有惰性气体系统维护保养和安全操作说明书。
设备布置要求
惰性气体发生器、洗涤塔、鼓风机、惰性气体调节阀应设在安全区。
惰性气体总管上的止回装置应设在原油区域甲板上。
试验
,。
惰性气体系统包括报警装置和安全装置安装完工后,应在工作条件下进行试验。
第2节锅炉烟气发生器及燃油型惰性气体发生器

一般要求
对洗涤塔和风机及其有关管路和附件的设计和布置应能防止烟气漏入围蔽处所。
为便于安全维修,应在烟气隔离阀和洗涤塔之间或在洗涤塔烟气进入处设置1个附加水封装置,或其他有效装置以防止烟气泄漏。
燃油泵
燃油型惰性气体发生器应设有2台燃油泵。如船上备有燃油泵及其原动机的足够备件,允许只装1台燃油泵。

洗涤塔
应安装1台烟气洗涤塔,用来有效地冷却烟气并去除烟气中的固体颗粒和硫的燃烧产物。
应装设滤器或等效装置,使带往惰性气体风机的水分减至最少。

风机
至少应设有2台惰性气体风机,当它们一同工作时,。
惰性气体系统的设计,应使其作用在任何货油舱的最大压力不超过该舱的试验压力。
每台惰性气体风机的进、排气口上, 均应装设截止阀。
应设有能用新鲜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