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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6-91
主编单位:华东建筑设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施行日期:1991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1〕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文化厅(局),文物局(文管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文化局,
国务院有关部、委:
根据建设部(85)城科字第239号文和建设部、文化部(86)城设字第96号文的要求,由华东建筑设
计院主编的《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66-91,自1991年8月1
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归口管理,由华东建筑设计院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1991年5月16日
第一章总则
,保证博物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
特制定本规范。
。改建设计及其它
类别博物馆设计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文执行。
、中、小型。大型馆(建筑规模大于10000㎡)一般适用于中央各部委直
属博物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中型馆(建筑规模为4000~10000㎡)一般适用于各系统省
厅(局)直属博物馆和省辖市(地)博物馆;小型馆(建筑规模小于4000㎡)一般适用于各系统市(地)、县
(县级市)局直属博物馆和县(县级市)博物馆。
注:建筑规模仅指博物馆的业务及辅助用房面积之和,不包括职工生活用房面积。
。大、中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
100年,小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50年。
,并应反映所在地区建筑艺术、
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先进水平。
,满足藏品的收藏保管、科学研究和陈
列展览等基本功能,并应设置配套的观众服务设施。
,保持原有建筑风貌,并应满足防火、
防盗等安全要求。藏品库房以新建为宜。
,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以
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
一、交通便利、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具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二、不应选在有害气体和烟尘影响较大的区域内,与噪声源及贮存易燃、易爆物场所的相关距
离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三、场地干燥,排水通畅、通风良好。
:
一、因地制宜,全面规划,一次或分期建设;
二、大、中型馆应独立建造。小型馆若与其它建筑合建,必须满足环境和使用功能要求,并自
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
三、馆区内宜合理布置观众活动、休息场地;
四、馆区内不应建造职工生活用房。若职工生活用房毗邻馆区建筑布置,必须加以分隔,并各
设直通外部道路的出入口;
五、馆区内应功能分区明确,室外场地和道路布置应便于观众活动、集散和藏品装卸运送;
六、陈列室和藏品库房若临近车流量集中的城市主要干道布置,沿街一侧的外墙不宜开窗;必
须设窗时,应采取防噪声、防污染等措施;
七、除当地规划部门有专门规定外,新建博物馆建筑的基地覆盖率不宜大于40%;
八、应根据建筑规模或日平均观众流量,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
第三章建筑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陈列区、技术及办公用房、观众服务设施等部分组成。
、存物处、纪念品出售处、食品小卖部、休息处、厕所
等。
。大、中型馆内2层或2层以上的陈列室宜设置货客两
用电梯;2层或2层以上的藏品库房应设置载货电梯。
,楼地面高差处可设置不大于1∶12的坡道。珍品及对
温湿度变化较敏感的藏品不应通过露天运送。
、陈列室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潮和防水措施,配备
机械通风装置。
,在其直接上层不应设置饮水点、厕所等
有可能积水的用房。
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