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
Design Code for puter Ro
(1993年2月1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三层。
: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可按下式计算:
A=K∑S (-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可按下式计算:
A=KN (-1)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m2v/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4m2计算。
第三节设备布置
,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制调度区等。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
。
,并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机房的回风口处。
:
一、;
二、机柜侧面(或不用面),当需要维修测试时,;
三、。
第三章环境条件
第一节温、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基本工作间内的温、湿度必须满足计算机设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