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我国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主要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实证研究
吕一林/江滨/李妍嫣/史录文
【专题名称】贸易经济
【专题号】F51
【复印期号】2010年08期
【原文出处】《中国医药技术经济与管理》(京)2010年4期第42~47页
【英文标题】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Main Influencing Factors and Mechanism of Pharmaceutical Production Order and Circulation in China
【作者简介】吕一林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京 100872
    江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京 100872;北京大学药学院,北京 100191;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北京 100191
    李妍嫣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京 100872
    史录文北京大学药学院,北京 100191;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北京 100191
【内容提要】
本文对影响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主要因素进行了量化分析和识别,开发了包括药品市场信息、市场准入标准、药品政策效果、政府和社会中介组织行为、医药企业行为以及医疗机构行为等六个维度的我国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测量量表,并通过建立结构方程模型,得到了我国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主要影响因素的作用机制。研究结论认为:政府和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是影响我国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根本性因素,既直接影响医药企业行为,又通过市场信息、准入标准、政策效果等中介变量间接影响企业行为和医疗机构行为;医疗机构行为影响医药企业行为。
【关键词】
    引言
    1990年以来,完善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一直是我国医药界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国学者大都从定性和归纳的角度研究了造成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秩序混乱的主要因素、原因和对策,很少从系统、定量和理论的角度进行实证研究,特别是对影响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主要因素进行量化分析和识别、并研究其作用机制。因此,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本研究运用实证分析方法,系统研究了我国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表现、相关影响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的内在机理和逻辑关系,层层深入地分析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这一复杂问题,为有关各方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决策依据。
    一、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构成要素及研究假设
    (一)市场秩序的相关研究
    学术界对“市场秩序”含义的理解和运用可以大致分为三个主要流派:一是把市场秩序视作经济秩序的代名词,内容涵盖产品的生产秩序、流通秩序、收入分配秩序和消费秩序等,是市场运行中必须遵循的一切规则和法律规范的总称[1];二是把市场秩序等同于商品市场秩序,包括商品交易和流通过程中的秩序问题,如市场竞争秩序、市场进出秩序、价格秩序、交易秩序等[2];三是将市场秩序等同于市场经济秩序,是指由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法律体系和社会观念等所规范、形成和保持的经济运行的有序状态[3]。
    国内关于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方面的研究已经达成了一些理论共识,例如,研究者们都意识到药品市场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关系、市场规则和医药产业政策以及政府监管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建立方面起重要作用。
    (二)政府监督管理
    多数学者认为政府行为与市场秩序混乱之间存在相关性,政府通过直接影响市场规则和市场主体行为而间接影响市场秩序构建[4]。药品市场监管力量和力度不够、地方保护主义和区域市场垄断,阻碍了药品统一市场的形成[5]。此外,监管部门执法力量薄弱和政策法规滞后,导致假劣药泛滥和无证销售药品等行为[6]。因此,我们做出如下假设:
    H1:政府和社会中介组织行为越规范,药品市场信息越完全。
    H2:政府和社会中介组织行为越规范,市场准入标准越健全。
    H3:政府和社会中介组织行为越规范,药品政策效果越突出。
    H4:政府和社会中介组织行为越规范,药品企业行为越规范。
    H5:政府和社会中介组织行为越规范,医疗机构行为越规范。
    本研究认为政府和社会中介组织行为对企业行为具有直接影响,同时通过影响市场客体(市场信息、准入标准、政策效果)要素而对企业行为具有间接影响作用,即假设市场客体要素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与企业部门之间的中介变量。
    (三)药品市场信息
    现实市场是信息不完全的,主要表现为信息不对称,即信息在买方和卖方之间分布是不均匀的。药品市场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市场,医生与患者之间、药品的生产流通企业与患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通过损害他人利益而获利的企图变为现实,所谓的“机会主义”行为便会发生[7]。医疗行业是一种高度异质性的行业,相关主体(医药行政当局、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医生)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