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会月刊
阴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式选择研究
邹琳
湖南女子学院长沙 410004
渊冤
【摘要】本文对我国目前常见的几种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式在运作程序、风险承担、产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比较
分析,为不同类型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了融资路径选择指导,以期能以更为有效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推动我国交通
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
【关键词】交通基础设施融资方式 BOT TOT PPP ABS
一、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式及其选择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和经营权,有偿
1. 主要融资方式及其特征。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一个约定的时间
(1)BOT 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以一定期限的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和得到合理的回报,并在合约期满
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后再交回给政府部门或原单位的一种融资方式。TOT 是企业
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进行收购与兼并所采取的一种特殊形式,具备我国企业在并
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购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特点,因此可以理解为基础设施企业或
府。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态度及其在 BOT 项目实施过程中给资产的收购与兼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TOT 是指通过转让
予的支持是此类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BOT 融资方式涉及面出售现有投产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现金流量从而获得资金来
广、运作复杂、开发费用高,要保证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必须建设新项目的一种融资方式。
对所面临的风险进行确定并做出合理分担。(3)PPP 即公私合伙制,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
(2)TOT 是 BOT 融资方式的新发展,它是指政府部门或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形式,其实质是政
先生”,永远不能成长为真正的财务管理者。品后,应进行会计调整,冲回原已确认的收入和利润。”如果该
(3)“财务制度及会计准则中,没有哪一条规定卖出去以业务确实属于委托加工,应该作为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但
后的产品不可以购回。”此话正确,但是将商品购回作为发出是相应的增值税由于存在实际开具发票的行为,难以进行账
商品就应该确认收入的理由并不充分,如在售后回购的情况面调整(除非双方都到税务机关办理退货手续),在收入利润
下,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此种销售不能确认收入。调整后将导致申报税额与业务发生额不匹配,在纳税申报时
(4)以 S 公司案例类比欧普森公司业务并不恰当。S 公司可能出现问题。
销售某产品时,其意图就是为了获取销售利润,不存在融资的(3)“如果此类业务均可以确认收入和利润的话,年终利
目的,再购回该批产品是经过利益计算以后的行为,符合利益润考核和利润提成将可能失控。”欧普森公司与鑫德龙公司是
最大化原则,具有经济实质,其销售行为和购买行为都成立。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只要业务量保持相对稳定,即使欧普森
欧普森公司的业务前已论述,与 S 公司的业务有明显区别。如公司把委托加工作为销售和采购核算,虚增收入规模,对企业
果欧普森公司发出 W 产品,收回 M 产品的意图就是委托加业绩有一定影响,但其上年增加的利润将由下年成本承担,对
工,就不能用 S 公司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