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北重点水利工程招标评标办法湖北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规定一条为规范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湖北省水利厅负责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三条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一般情况下,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特殊情况经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厅招标办)同意,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四条采取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内容、程序、审查组织和审查标准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采用资格后审的,应在招标公告中注明资格审查方式,同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内容、程序、审查组织、审查标准以及在开标结束前宣布资格审查的注意事项(时间、地点、顺序、纪律等)。五条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分为施工、监理、设备采购、信息化项目四大招标类别。其中施工包含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信息化项目包含涉及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信息传输的工程项目(如水力监测、大坝监测、水质监测、洪水调度、水利自动化、水雨情测报系统、网络通信、视频监控等)。六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可选条件。投标人基本条件中的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可根据招标实际情况确定,其他部分不可修改;可选条件可根据招标工程的实际进行选择。基本条件与选定的可选条件一起构成招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确定后,未经厅招标办同意不允许随意修改。七条审查投标人资格时,应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信誉、业绩、能力等证明文件的原件与其复印件的一致性进行审查(以下简称原件审查)。八条资格审查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人递交的资格、信誉、业绩、能力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2)进行原件审查,并填写《投标人资格及信誉、业绩、能力证明文件原件审查表》(以下简称《原件审查表》); (3)对照资格审查标准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4)确定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投标人;(5)编制《资格审查报告》(见附件二)。九条根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组织形式与工作内容分为两情况: (1)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审查工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及从湖北省评标专家库水利子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共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或不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主任委员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在随机抽取的专家中推荐。(2)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情况只在评标报告中说明,不另写资格审查报告。十条资格审查标准分为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1)采用合格制时,审查标准为投标人资格条件,凡符合审查标准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2)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可用综合评估法或随机抽取法确定投标人。随机抽取的程序、方法以及综合评估法、限制投标人的数量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综合评估法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参考相同招标类别评标标准制定,并报厅招标办审查备案。随机抽取法应符合《湖北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规定》。综合评估法是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量化评分,按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投标人。十一条资格审查工作由厅招标办进行监督。十二条本规定由湖北省水利厅负责解释,各市、州监管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可参照本规定执行。十三条本规定自XX年5月31日起施行。附件一:投标人资格条件一览表投标人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二: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报告: 本次招标资格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和随机抽取的相关专家、、、组成。经资格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推荐, 任主任委员。监督人为、、。本次招标标段采用合格制,投标人资格审查记录见附表1; 标段采用有限数量制综合评分法,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评分表见附表3,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最终得分排序表见附表4; 标段采用有限数量制随机抽取法;合格投标人见附表2。专此报告主任委员(签字):委员(签字):监督人(签字): 年月日注:本报告文字、表格编号和附表格式可根据资格预审方法进行修改。附表1 投标人资格审查记录表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主任委员(签字):委员(签字):监督人(签字): 附表2 合格投标人一览表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主任委员(签字):委员(签字):监督人(签字): 年月日附表3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评分表(适用于有限数量制综合评分法)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评分人签字: 年月日附表4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最终得分排序表(适用于有限数量制综合评分法)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湖北省重点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