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蓝谷地B地块1号配电房配电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成都融创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四川金通双峰电力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安装工程中的权力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一、二组第二条、、合同工期:本工程于2009年6月5日开工,至2009年7月20日竣工并正式通电,共45个日历天。、以上总工期和阶段工期已经考虑下列因素:、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不利的气候条件(不可抗力除外);、高考、中考期间政府对施工的限制;、与其它施工工序间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乙方须按甲方之总控进度计划施工,确保每周之工作均在甲方之总控进度计划内完成;、根据本工程总体工期考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完成分包工程的某项或多项工作,在现场条件许可并可以实施的情况下,乙方应尽量满足并遵从甲方要求,且不得延误剩余部分的工作。、工期延误 、以下任何一项原因造成乙方延误实施分包工程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分包工程的竣工时间相应延长:、非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超过10%;、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开工条件、施工条件等造成的延误。如:其他分包商的非正常影响等;、甲方发出错误的指令或者延迟发出指令确认批准造成分包合同工期延误;、不可抗力(以政府部门发布为准、等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延误;、甲方认可的其它可以谅解的工程延误。、乙方在上述任一事件发生后的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如果事件具有持续的影响,则乙方应每隔5天发出一份报告,事件影响结束之日起10天内提交最终报告给甲方工程部门。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0天内就报告内容予以答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已经同意。、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工程本身的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身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若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三条、承包方式、工程内容、、承包方式:、按电力行业专业技术归口管理计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由乙方实行承包安装,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包安装质量验收合格的方式承包。:由四川省建能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成都市电业局审查合格的的施工图中的高压部分按设计执行,低压部分配电柜改为由甲方认可,并能通过供电局验收合格的产品),包括电缆沟、接地的施工,办理相关手续。、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共同约定本合同价款为¥(大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