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动法风险控制项目建议书一、企业劳动法风险XX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通过。XX年7月韩国LG电子裁掉11%的中国员工。XX年8月,中央电视台解聘1800名编外人员。XX年9月30日华为宣布工龄8年以上的7000多员工要先辞职再竞聘,此举波及7000多华为老员工,被外界称之为“华为事件”。XX年10月,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裁员近200人。XX年10月,湖北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清理临时人员用工,推行“人事派遣”制度。XX年11月,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向数千代办员宣布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已于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劳动合同法》从出台到实施的短短半年时间里,已给各类用人单位带来的巨大冲击波。面对劳动合同法带来年巨大法律风险,包括外资、国企、甚至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用人单位纷纷各出奇招“规范”劳动用工。而在这场声势浩大的应对运动中,从规模和措施来讲,“华为事件”无疑最为引人注目,受影响的员工规模是空前的多,采取的所谓“先自愿辞职再竞聘上岗”的措施也是首创。“华为事件”已成为企业主动应对《劳动合同法》的典型,其本质是逃避新《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带来的沉重的经济补偿负担。如果说,劳动用工制度相当完善的高科技企业尚且如此心惊胆颤,末雨绸缪,那么,劳动用工制度相对缺乏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法律风险则可想而知。劳动法风险重则让一个企业倒闭,轻则让一个企业停滞不前、如履薄冰,劳动法风险已成为各类企业不得不密切关注的法律风险之一。以我所劳动法专业团队多年的办案实践来分析,企业经常面临下列几类劳动法风险:1、招聘欺诈:劳动者在应聘时提供虚假的资历,导致用人单位所招非人,从而蒙受损失。这类现象尤其易在招聘高级管理人才时发生。2、工伤事故:发生工伤后,企业为此承担巨额的医药费、伤残补助金等。3、疾病医疗:员工患病时,依法享有医疗期和医疗保险待遇。许多劳动争议也常发生在员工患病时期,且企业败诉的占多数。4、知识产权:掌握企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的员工跳槽给企业造成技术优势丧失,客户资源的流失。5、主动索赔:员工以企业存在严重的违法情况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企业未支付或足额支付加班费,拖欠或克扣工资。以往大多数的劳动争议案件属于这一类。新《劳动合同法》将员工可以被迫主动解约的情形大大增加,这类劳动争议也必将随之激增。6、女工生育:涉及到女工生育的案件也很普遍。女工生育除了享有90天的法定假外,还可能因难产、独生子女、晚婚晚育等原因享受更长的假期。很多企业在生育假的长短问题上与员工产生争议,稍不慎重,最终败诉的往往是企业,企业承担的败诉后果就非常严重的。7、解除员工成本增加,用工自主权受限:《劳动合同法》将开除员工理由完全法定化,只有“不能胜任解除”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成为有相对自由裁量的理由。新法规定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大都需要企业支付一笔数额不菲的经济补偿金给员工,这也极大的增加了企业解除员工的经济成本。二、卓建劳动法风险控制体系多年来,我所专业的劳动法团队一直致力于企业劳动法专业服务,结合多年服务经验,集合团队智慧,形成了一整套劳动用工制度卓建劳动法风险控制体系。实践证明,该体系是一套成熟完整,行之有效的劳动法风险控制制度。该体系主要从以下方面为企业防范劳动法风险。劳动合同1、规范招聘录用流程,完善招聘文件设计《员工信息登记表》,主动履行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