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文档名称:

关于下发《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的通知.doc

格式:doc   大小:21KB   页数: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关于下发《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的通知.doc

上传人:花开一叶 2019/1/16 文件大小:2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关于下发《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的通知.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下发《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的通知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08-03-25字体大小:【大中小】中心各单位: 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依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人·月计发。同时,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现予以下发。特此通知附: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遵循谁使用谁享受谁付费的原则。根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授时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此办法。第一条凡居住在授时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时部住宅楼、集体宿舍等,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户,均应按规定交纳取暖费。,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第三条住户的建筑面积按经房产部门核准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的住宅参照同类单元住宅面积确定。授时部住户的建筑面积按契约中规定的面积为准。第四条中心在读研究生居住在学生宿舍的不发放取暖补贴,也不收取取暖费。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住在集体宿舍(含学生宿舍)的按集体宿舍收取标准收取取暖费。第五条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居住单元房的按取暖费标准收取费用。第六条职工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居住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向房屋所有人收取费用。直接从中心本部或授时部租住的用户,由租住人交纳取暖费。第七条长期空关房屋,其所有人也须按标准交纳取暖费用。第八条应聘来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工作的项目聘用人员,取暖费由招聘人员的项目组承担。第九条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