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标注表面结构要求时的图形符号的书写要求见图3-1-41,表3-1-2中列出了符号的种类、名称及其含义:图3-1-41表面结构的图形符号表3-1-2表面结构符号的种类、名称及其含义符号含义基本图形符号。仅用于简化代号标注,没有补充说明时,不能单独使用。扩展图形符号。用去除材料方法获得的表面,如通过车、铣、刨、磨、钻、抛光、腐蚀、电火花等机械加工方法获得的表面。扩展图形符号。用不去除材料方法获得的表面,如通过铸、锻、冲压变形、热轧、冷轧、粉末冶金等方法获得的表面。也可以用于表示保持上道工序形成的表面,不管这种状况是通过去除材料还是不去除材料形成的。(4)表面结构代号图样上标注的表面结构代号,是表示该表面完工后的要求。表面结构代号的具体标注示例见表3-1-3:表3-1-3表面结构代号的标注示例(5)表面结构代号在图样中的标注表面结构要求对每一表面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尽可能标注在相应的尺寸及其公差的同一视图上。1)表面结构要求的书写和读取方向与尺寸的注协和读取方向一致。如图3-1-42所示:图3-1-42表面结构要求的注写方向2)表面结构要求可标注在轮廓线上,其符号应从材料外指向并接触表面。如图3-1-43所示。必要时,表面结构符号也可用带箭头或黑点的指引线引出标注。如图3-1-44所示:表3-1-43表面结构要求在轮廓线上的标注表3-1-44表面结构符号用带箭头或黑点的指引线引出标注3)在不致引起误解时,表面结构要求可以标注在给定的尺寸线上。如图3-1-45所示。图3-1-45表面结构要求标注在尺寸线上4)表面结构要求可标注在形位公差框格的上方。如图3-1-46所示。图3-1-46表面结构要求标注在形位公差框格的上方5)圆柱和棱柱表面的表面结构要求只标注一次,如图3-1-47所示。如果每个棱柱表面有不同的表面结构要求,则应分别单独标注,如图3-1-48所示。图3-1-47表面结构要求标注在圆柱特征的延长线上图3-1-48圆柱和棱柱的表面结构要求的注法(6)表面结构要求在图样中的简化注法1)有相同表面结构要求的简化注法如果在工件的多数(包括全部)表面有相同的表面结构要求时,则其表面结构要求可统标注在图样的标题栏附近(不同的表面结构要求应直接标注在图形中),这种简化注法如图3-1-49所示。此时,表面结构要求的符号后面应有:在圆括号内给出无任何其他标注的基本符号(见图3-1-49a)。在圆括号内给出不同的表面结构要求(见图3-1-49b)。(a)(b)图3-1-49大多数表面有相同表面结构要求的简化注法2)多个表面有共同要求的注法可用带字母的完整符号,以等式的形式在图形或标题栏附近,对有相同表面结构要求的表面进行简化标注。如图3-1-50所示。图3-1-50在图纸空间有限时的简化注法可用表面结构符号,以等式的形式给出对多个表面共同的表面结构要求,如图3-1-51、图3-1-52、图3-1-53所示:图3-1-53不允许去除材料的多个表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