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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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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规范.doc

上传人:xzh051230 2019/1/18 文件大小:7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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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规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时间:2006-7-2011:14:00阅读:572次[中国工业管件网BBS][推荐给朋友][关闭窗口][]第一章总则   。   注:特殊建筑的地下防水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或专门技术规程施工及验收。   ,凡需交叉进行其它工程施工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对本规范未作规定的事项,尚应按现行的其它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制品和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规定。使用前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验,作好记录。各种拌合物的配合成分和调制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参照本规范附录和有关技术标准通过试验确定。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部颁发的《关于防止沥青中毒的办法》以及其它有关安全防火的专门规定。   第二章地下防水工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各种防水层及渗排水和盲沟排水均应在地基或结构验收合格后施工。   ,应继续做好排水工作,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地下水位应降低至防水工程底部最低标高以下,不小于300毫米,直至防水工程全部完成为止;   二、基坑周围的地面水必须排除或控制,不得流入基坑;   三、基坑中不应积水,如有积水,应予排除,严禁带水或带泥浆进行防水工程施工;   四、排水时应避免基土流失。   ,集水井宜设置在防水工程底平面边线以外,并根据土质情况选择适当距离,且不得破坏基坑及基坑附近的土层构造。如防水工程的底面面积较大,为了有效地降低地下水位,必须将集水井设置在防水工程底平面以内时,应采用可与防水层紧密连接的集水井筒,并在排水工作结束时,用混凝土将井填实,再用螺栓或焊接等方法将井口封严。   、设备或预埋件穿过时,应在穿过处做好防水处理。地下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应避免再在其上凿眼打洞。   ,应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分项工程检查,并做好记录。隐蔽工程应经验收后,方可继续施工。   当下一工序或相邻工程施工时,应对地下防水工程已完成的部分妥善保护,防止损坏。   第二节防水混凝土结构   ,适用于地下室、水池、地下水泵房、设备基础等防水建筑。   。   防水混凝土在侵蚀性介质中使用时,。   注:混凝土的耐蚀系数是混凝土试块分别在侵蚀性介质中与在饮用水中养护六个月的抗折强度之比。   :   一、水泥:标号不宜低于425号。   在不受侵蚀性介质和冻融作用时,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如掺用外加剂,亦可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如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时,应按设计要求选用水泥。   在受冻融作用时,应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宜采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二、砂、石:混凝土所用的砂、石技术指标除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79)和《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79)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石子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毫米,所含泥土不得呈块状或包裹石子表面,%。   三、水: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四、外加剂: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减水剂、加气剂、防水剂及膨胀剂等。   。选定配合比时,应按设计要求的抗渗标号提高2千克力/平方厘米,其它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包括粉细料在内)不少于320公斤;   二、含砂率以35~40%为宜;灰砂比应为1∶2~1∶;   三、;   四、坍落度不大于5厘米;如掺用外加剂或采用泵送混凝土时,不受此限;   五、掺用引气型外加剂的防水混凝土,其含气量应控制在3~5%。   ,固定模板用的铁丝和螺栓不宜穿过防水混凝土结构。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以及绑扎铁丝,均不得接触模板。   如固定模板用的螺栓必须穿过防水混凝土结构时,应采取止水措施,一般采用下列方法:   一、在螺栓或套管上加焊止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