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是咱们镇司法所抽调的一名法律工作人员叫高玉臣,今天很高兴能来到四海小学,和同学们坐在一起,就未成年人如何遵纪守法、预防犯罪的一些问题聊一聊。今天在坐的学生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受到重视。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成上升趋势,每年有数千名未成年罪犯被收监关押改造。未成年人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平、遵纪守法以及法律知识在青少年中的普及程度等情况,不仅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而且对于国家、社会乃至世界的前途与未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因此,重视和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对我国未成年人的成长及国家未来的发展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三个方面。一、盗窃俗话说的盗窃就是偷东西,就是没经过主人的许可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这里给大家讲一个未成年人盗窃的案例钟××,男,1994年出生,北京昌平区人,原××学校初中三年级学生。2008年10月至11月校政教处多次接到学生钱包被盗的报案后,派出专人负责跟踪。根据学生提供线索,发现作案人经常在图书馆、足球场、篮球场、晚会现场等部位作案,政教处指定专人在上述部位伏击。12月16日,根据学生提供线索在学生宿舍区将作案人钟××当场抓获。根据该生的交待,2003年11月2日至12月16日在学校图书馆、学生宿舍、篮球场、足球场等场所作案22次,经查实盗窃钱包22个,现金4040元,手机6部,电子辞典5部,手表3只,8本书籍,一块校运会金牌。事发后,经过学校领导的耐心教育,认罪态度较好,能很好地配合教务处追回赃物和赃款。钟××同学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属违法犯罪行为,除追回款物,按价赔偿外,给予直接开除学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我们所讲的盗窃,是指以非法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我们认为钟的行为除了具有盗窃罪的一般特征外,还具备多次连续作案的加重情节——惯犯。惯犯是指反复实施同类犯罪,已形成犯罪恶习的犯罪人。钟盗得钱包22个,其犯罪心理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其由第一、二次作案时的侥幸、紧张、恐惧的心理到最后作案表现得平静、沉着、老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从初犯转变为惯犯的过程。所以,对于惯犯而言,犯罪心理结构发展程度越来越深,良性转化的可能性也就越来越小。面对以上活生生的例子,不禁让我们沉思:人们认为学生是国家的未来,父母的希望。然而,少数人却经不起金钱的诱惑,无视法律,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个教训是深刻的,也是我们应该牢记的,只有这样才不至于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才对得起生养自己的父母!二、抢劫抢劫是指运用非法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他人强索钱财的行为。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真实案例来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08年的一个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要钱,一天,他在某中学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过去向方某要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