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考期间医疗卫生保障方案 20xx年高考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高考、中考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20xx年市区高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高考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每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医疗卫生保障实施方案如下: 负责高考期间的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市区医院、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做好医疗保健、急救预防和防暑降温准备,特别要做好中暑等突发性疾病的救治工作。负责高考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对考点学校的食堂及周边的餐饮业、服务业开展食品卫生大检查。采取积极防范措施,对集中接待参加考试学生的酒店等餐饮部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对不符合餐饮卫生管理条件的餐饮店进行严肃查处,直至停业整顿,严防考生集体中毒事件发生。负责高考期间疾病控制工作。重点做好对突发病、流行性传染病的监控和预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市卫生局市区高考期间医疗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林芳立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周延萍同志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及市卫生局医政和中医科、卫生监督科、疾病控制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高考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二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医疗组、卫生监督组和疾病控制组,办公室设在局医政和中医科,由局医政和中医科科长任主任,局卫生监督科和疾病控制科负责人为副主任,市直等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协调、指导高考期间医疗卫生工作。医疗组、卫生监督组和疾病控制组分别负责高考期间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工作的落实。三是高考期间医疗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单位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本地本单位的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 1、医疗救治。市中心医院、一医院、中医院、康达医院落实城区考点医疗机构主要责任,并实行包点责任制。即市中心医院负责市四中、五中、二十二中、三十六中、襄樊学院附属高中;市一医院负责市一中、八中、八中新校区;市中医院负责市三中、九中;康达医院负责襄樊致远中学、二十四中的医疗保障工作,并畅通院内急救绿色通道,与院急救做好无缝对接。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负责做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2、卫生监督。实行定单位、定职责、定人、定岗,安排卫生监督员,在高考期间,对考点学校周边的食堂及餐饮业进行公共场所和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市卫生监督局负责市一中、三中、四中、五中、八中、八中新校区、九中、二十二中、二十四中、三十六中、襄樊学院附属医院考点的保障工作;襄樊铁路防疫站负责襄樊致远中学考点的保障工作。 3、疾病控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做好对突发病、流行性传染病的监控和预防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地各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是高考期间医疗卫生工作的责任人。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影响高考顺利进行,将依据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