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印发《观音山煤矿各级领导“一通三防”责任制》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随着观音山煤矿投产日期的日益临近,矿井的安全生产条件越来越复杂,“一通三防”管理工作难度也日趋加大。为杜绝“一通三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强化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夯实矿井安全基础,现将《观音山煤矿各级领导“一通三防”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观音山煤矿各级领导“一通三防”责任制
附件:
观音山煤矿各级领导“一通三防”责任制
目录
第一章“一通三防”责任制
第二章“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定
第三章通风管理规定
第四章瓦斯管理规定
第五章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第六章钻孔设计施工及验收管理规定
第七章防突管理规定
第八章放炮管理规定
第九章爆破器材管理规定
第十章安全监测监控管理规定
第十一章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规定
第十二掌自救器管理规定
第十三章防治自然发火管理规定
第十四章粉尘综合治理规定
第十五章通风设施安全质量标准精细化管理规定
第十六章“一通三防”调度管理规定
第十七章“一通三防”奖罚办法
第一章“一通三防”责任制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杜绝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各级领导“一通三防”责任制
(一)矿行政负责人
1、矿行政负责人是“一通三防”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负责。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安排、布置“一通三防”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组织机构,解决“一通三防”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
4、负责督促检查分管副职“一通三防”责任的落实,定期组织检查“一通三防”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落实有关奖罚。
5、定期召开矿安全办公会,专题分析、研究“一通三防”工作,提出问题,采取措施,确保“一通三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6、负责每年向云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昭通监察分局报告瓦斯治理情况。
(二)矿总工程师
1、在矿行政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的技术领导,对
“一通三防”负技术责任。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有关“一通三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
3、负责“一通三防”资金的安排使用。
4、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从技术源头把好设计、生产布局关,为“一通三防”创造条件。
5、负责组织审批“一通三防”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事故处理和原因分析。
6、负责“一通三防”科研项目的开展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7、负责定期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会议。
(三)安全副矿长
1、对“一通三防”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规程及上级颁发的“一通三防”的指令、决定、规定。
3、负责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一通三防”督察,对查出的隐患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监督落实。
5、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人员和群众安全监督网网员的作用,提出为“一通三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意见。
6、负责对“一通三防”方面的文件、规定、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四)生产副矿长
1、负责调配通防所需人员,优化劳动组织,稳定职工队伍。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井下生产,指挥完成通风工程设施。
3、协调相关单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处理矿井通风方面出现的问题,组织质量达标活动。
4、做好职工工资分配工作,完成通风责任制考核兑现。
5、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5、负责抓好掘进巷道贯通、石门揭煤及煤巷掘进瓦斯管理和防突管理等工作。
(五)机电副矿长
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方案、措施的落实。
2、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分析问题,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3、负责督促、检查井下供电、机电设备安装质量,维修保养制度执行情况,确保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良好,杜绝失爆。
4、负责重点抓好采掘供电、掘进安全技术装备系列化等基础管理工作。
5、负责矿井主扇安全运行。
(六)经营副矿长
负责“一通三防”所需的人力、设备、资金的保障和落实。
(七)通防副总工程师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各项技术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颁发的各项技术政策、指令、规定等,协助总工程师做好设计、生产布局、措施审查、事故隐患处理等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4、组织审查“一通三防”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每月的“一通三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