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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镜花流水 2019/1/23 文件大小:2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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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新钢中心医院外出进修学****的规定   为了更好地培养专业骨干人才,不断提高我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同时做好每一年的职工继续教育经费预算,使医院对人才培养的有限投资尽可能得到充分利用,现对外出进修学****作出以下规定:   1、各临床医技科室根据下一年的工作计划中人才培养、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的具体要求,充分调研,经科室讨论决定后,于每年的11月底拟定外出进修人员的计划交医务科。   2、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是来院工作3年以上人员,在临床医技专业方面有发展潜力,德才兼备。能坚持学****有钻研能力,身体健康,无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   3、医务科应于12月底将全院各科的外出进修工作计划汇总,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初审后交分管院长审批。   4、凡经审批同意的外出进修人员,接医务科通知后,到医务科填写申请表,且着手联系拟前往进修的单位。   5、接联系单位进修录取通知后,凭通知到医务科核查、登记、签定协议,并到财务科申请进修经费。   6、凡外出进修人员须按所签协议履行义务,并享受相关权益(包括在外出进修单位的表现,回院应开展工作的要求以及在进修期间应享受的待遇等)。   7、派出进修人员回院半年内应根据外出前的项目计划,拟出实施方案(含目标完成进度、数量及设备要求),必须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以保证投资的有效性。   8、凡不在计划内的进修,除非是医院宏观建设需要,否则当年内不再审批。希望各科室按上述规定做好外出进修人员的计划、审核、上报以及进修结束回院后的相关工作的落实。新钢公司中心医院201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