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规范主要内容
一、原始凭证
二、记帐凭证
三、凭证装订
四、会计帐簿
五、会计档案
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真实性和合法性。
2、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日期;
(3)外来原始凭证须有填制单位填制人员的签章;
(4)自制原始凭证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和指定人员签章;
(5)接收单位(即付款单位)名称;
(6)经济业务内容;
(7)数量、单价和金额,且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应相符。
3、用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和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达到固定资产标准者还必须先办理固定资产报增手续。
4、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文作为原始凭证。
5、职工借款业务,必须附有借款单;还款时不应退回借款单,还是另开一张收款单
6、遗失原始凭证,按下列规定办理
(1)一般应取得原填制单位证明(记账联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原来的原始凭证的号码、经济业务内容及金额),并有主管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方可作为替代原始凭证。
(2)实在无法取得证明的(如遗失车船票、门票等),必须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和财务处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可作为替代原始凭证。
7、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只能由原填制单位重新填制或者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公章。
记帐凭证
1、记帐凭证的基本内容
(1)记帐凭证应具备内容应该齐全;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凭证编号;
(4)经济业务摘要;
(5)科目及项目的代码和名称;
(6)金额;
(7)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8)会计主管、复核、审核及出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机制记帐凭证,应按所使用的会计软件的要求填齐所有项目。
2、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外(但应有调帐或更正的说明),其他记帐凭证都必须附有原始凭证。特别,凡是收入现金或银行存款,必须开出收款凭据,并以其记帐联作为该项收款业务记帐凭证的原始凭证;凡是付出现金或银行存款,必须获得收款收据,并以其记帐联作为该项付款业务记帐凭证的原始凭证;
3、记帐凭证的附件张数的计算
当原始凭证的金额直接反映在记帐凭证中时,该原始凭证应视作记帐凭证的附件予以计数:当原始凭证以汇总原始凭证的形式(如差旅费报销单、领款单等)出现时,每张汇总原始凭证应统一视为记帐凭证的一张附件,其汇总金额所涉及的票据(如车船票、住宿票及门票等)则仅仅是该汇总原始凭证的附件,不应再重复计算为记帐凭证的附件。
记帐凭证所附的批件,每页均应计算为一张附件。
4、当一张原始凭证的金额需分割后在不同单位报销及作帐务处理时,应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主办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应注明该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主办单位的记帐凭证编号以及所负担的金额)交给其他应负担部分费用的单位,后者应以该《原始凭证分割单》作为入帐的原始凭证依据。
5、当天发生的同类会计事项可以适当合并填制记帐凭证,但不得将不同类会计事项的原始凭证合并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6、手工记帐的部门记帐凭证应按月连续编号,若一笔经济业务需填制两张以上记帐凭证,可采用分数法。使用财务软件的部门应由计算机自动连续编号,不得人工干预强行增加或删除编号;
7、入帐后发现记帐凭证错误的更正方法。
(1)在当年内发现填制错误的,可填制一张与原错误凭证的科目及金额均相同的红字记帐凭证,在摘要栏内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同时再用蓝字填制一张科目及金额均正确的凭证,且在摘要栏内注明“更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
(2)在当年内发现记帐凭证的科(项)目正确,而只有金额错误的,可以用正确金额与错误金额之间的差额填制一张调整凭证,调增用蓝字,调减用红字,并附有主管会计签字认可的说明。
(3)以前年度的记帐凭证错误,应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帐凭证,并附有主管会计签字认可的说明。
会计凭证的装订
1、记帐凭证应连同原始凭证一起按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在封面上注明年度月份、起讫日期和编号,并在装订线封签处加盖装订人的印章。
2、原始凭证过多的,可以单独装订成册,在封面上注明所属记帐凭证的日期和编号,同时在该记帐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的名称及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