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优化评标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68号)文件精神,参照“杭州市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资格后审评标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遵循“同城同办法”,促进科学评标,现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操作步骤调整如下:一、经评审的合理投标价法即投标文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与最高限价的要求,经评审合理投标价格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基本步骤: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应熟悉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主要技术要求、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和方法等内容。2、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有关企业资质、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盖章,或字迹模糊不清的;③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的;④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⑤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90%的;⑥不符合资格审查的其他情形。3、评审入围标的确定。①评标委员会应先计算评标基准价。即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且在最高限价以下的投标报价在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第一次算术平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5家的,不去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再对第一次平均值以下(不含)的所有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以第二次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该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作调整)。②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按投标报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取前5名进入技术与商务的详细评审,第5名并列时一并进入(若前5名在技术与商务的详细评审中有被废标的,依序递补至5名)。4、技术标详细评审。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对不予通过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对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无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废除。5、商务标详细评审。商务标详细评审是指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重点列出投标报价相对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重大偏差和有无严重的不平衡报价,以此作出书面评审意见。投标报价以下情况之一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规定进行报价的;②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匹配,经评标委员会书面质询,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6、其它。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除根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以外,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①不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