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社区党(总)支部委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四条社区党(总)支部委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支委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五条社区党(总)支部的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三)组织社区党员认真学****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学****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三章责任考核第六条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上级党总支、党委。第七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