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府发〔2008〕37号金李井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金李井镇政务服务大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各部门:《关于建立金李井镇政务服务大厅的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八年四月十日关于建立金李井镇政务服务大厅的实施方案为切实贯彻《行政许可法》、《四川省实施行政许可规程》、《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和川办发〔2007〕43号文件,根据资委发〔2007〕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精神,为方便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减轻群众负担,本着“方便、节俭、公开、快捷、高效和具可操作性”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公正公开、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通过重组优化和服务创新,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金李井镇政府和部门基层站所的职能转变,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办事创造方便快捷、高效廉洁、规范透明的政府服务环境。二、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设立、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至2008年4月底前,建立政务服务大厅。根据大厅实际,建立规模不等的政务服务窗口,把现有分散在镇站所的服务事项集中到窗口和大厅办理。镇服务大厅承担为民代理政务服务,逐步建立完善镇、村(社区)、社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网络。镇服务大厅要做到“五有一让”,即:有固定办公场所、有服务制度、有服务内容、有服务人员、有服务保障,让群众满意。三、组织机构及网络体系(一)金李井镇人民政府设置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名称为“资中县金李井镇政务服务大厅”。视辖区情况,逐步建立完成镇、村(社区)、社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网络,实行定期到点办公,延伸政府服务,方便群众办事。村(社区)应设由村(社区)干部兼任的政务服务代办员。(二)服务大厅窗口设置:镇政务服务大厅在镇人民政府同址办公。由镇政府统一安排人员到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服务窗口须保证上班时间随时有人在窗口工作。(三)成立金李井镇政务服务大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服务大厅的组织、协调、指挥、实施方案制度等工作。(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立镇政务服务大厅的具体工作(名单附后)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刘凡军、副镇长陈国森分管大厅建设工作,政府办主任刘美仙、社会事务办主任李光前负责大厅建设具体工作,镇纪委书记古为民负责大厅建设和运行的督查工作。副镇长陈国森任镇服务大厅主任,分管政务服务工作,镇办公室副主任谭英华任镇政务服务大厅副主任,具体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四、金李井镇政务服务大厅工作职责(一)受理本辖区内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二)受理本辖区内群众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委托(本人必须到场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及县级行政机关在镇设有下属机构并能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除外),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三)受理委托后统一到县级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并将办结件按时取回交付办理群众。(四)代收取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费用并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交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收费窗口。(五)办理金李井镇政府权限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六)办理县级部门按川办发〔2007〕43号文件等下放乡镇政务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七)负责制定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各项制度、管理办法、内部运作程序和规则,并组织实施。(八)办理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五、金李井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