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6
文档名称:

评价标准(三).doc

格式:doc   大小:59KB   页数:1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评价标准(三).doc

上传人:tswng35 2019/1/28 文件大小:5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评价标准(三).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标准。第二条专业划分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儿少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四条资格名称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小学三级、二级、一级、高级、正高级教师。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三、身心健康。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任职资格:(一)中学、小学三级教师:,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二)中学、小学二级教师:;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初级职务4年。,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小学高级任职资格:(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四)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小学正高级任职资格:,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10年以上。第八条执业资格要求取得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十条中小学教师初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中小学三级教师:,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二、中小学二级教师:,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第十一条中小学教师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一)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具有任教学科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能与教学、教研等实际工作相结合。(二)能较好地掌握现代教育信息,了解本学科教学改革的基本状况。(三)能较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二、工作经历与能力(一)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授课时数。正校级领导应当深入教育教学工作中,授课或听课时数达到本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