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北省“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919号)、《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726号)和《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基本情况
“十一五”以来,我省已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格局,建成了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其中,汽车、建材、人造板、再生资源、电力、石化、钢铁等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成效显著。建材行业利用工业固体废物超过5000万吨,约占全国建材行业利废量的8%;电力行业“三废”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粉煤灰、脱硫废渣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居全;垃圾焚烧发电比例和产业规模居全;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副产煤气的回收率达到90%以上;冶金工业粉尘综合利用率达到65%,固体废渣利用率达到7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
据不完全统计,到2011年底,我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已有1500多家,其中省发改委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450多家,年再生资源行业综合利用总量达600万吨,生产各类再生资源技术原料及初期产品
1900万吨,总产值约180亿元。矿产品资源总回收率与伴生矿产品分别达到 70%和40%,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5%。全省涌现了一大批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企业和示范园区。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较小,产业间废弃物利用体系尚未形成,大宗固体废弃物如磷化工废渣、建筑垃圾等资源综合利用的关键技术存在瓶颈,尤其缺乏大规模、高附加值利用且具有带动效应的重大技术和装备;支持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不够完善,尚未建立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部分地区还存在政策落实难、执行中有偏差等问题。
二、“十二五”期间资源综合利用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综合利用率为核心,以实施重点工程和培养骨干企业为着力点,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动大宗固体废物由“低效、分散利用”向“高效、规模利用”转变,形成稳定的利废和资源再生能力,发挥资源综合利用对于保障资源安全和防治环境污染的作用,带动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原则。发挥政府的宏观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使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成为企业降成本、提效益、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规模发展原则。鼓励大掺量、规模化利用,扶持大型骨干企业,积极拓展综合利用方式,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利用,力争做到将废弃资源“吃干榨尽”。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充分考虑各地区、各行业资源禀赋和综合利用水平的差异,采用切合实际的技术和模式,试点先行,分类管理、有序推进。
坚持技术促进原则。推进技术创新及支撑体系建设,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利用效率,从源头减少废物产生,防止二次污染。
(三)总体目标
充分利用资源禀赋优势,以骨干企业为基础,以示范基地为载体,全面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到2015年,全省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60%,其中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5%。通过实施本方案中的重点工程,新增2亿吨的年利用固体废弃物的能力;新增3000万吨的年利用农作物秸秆的能力;新增3000万吨的年利用再生资源的能力。基本形成技术先进、集约高效、链条衔接、布局合理的资源综合利用体系。
三、我省资源综合利用主要领域及任务
(一)重点抓好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大宗固体废物是我省资源综合利用的首要领域,具有存量大、年产量大而实际利用率偏低的特点(见表1)。重点抓好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等七大类固废的综合利用工作。
表1 湖北省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简表
大宗固体种类
2005年
2011年
产生量(万吨)
利用率(%)
产生量(万吨)
利用率(%)
尾矿
3400
20
4700
32
煤矸石
260
60
290
80
粉煤灰
1800
65
2700
90
工业副产石膏
1480
35
1730
70
冶炼渣
1200
65
1400
95
建筑废物
11000
20
17000
25
合计
19140
34
27820
51
1、粉煤灰
(1)现状与目标
2011年粉煤灰产生量达到2700万吨,利用量达到2430万吨,综合利用率约90%,主要利用方式有生产水泥、混凝土及其他建材产品和筑路回填等。但小型电厂和企业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