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碎月如歌企业要勇敢反击媒体暴力媒体欺诈比烂仔收保护费更暴力我去一家土菜馆吃饭,老板娘愁眉苦脸地告诉我说,一帮收保护费的烂仔天天来,交钱吧,小本生意的还不如关门;不交钱吧,这日子担惊受怕的没法过。这番话让我唏嘘不已。2007年的钟声刚刚敲响的时候,就发生了一起记者敲诈事件。1月10日,《中者兰成长因敲诈一煤矿被打死,在舆论界引发了一场大争论,谁对谁错已经不是问题的本质,而部分媒体人的堕落问题已经为全社会所关注。2007成了“关注媒体堕落年”,真的很悲哀。烂仔敲诈小饭店要收保护费,而媒体人敲诈企业出广告费、版面费、红包,这两者本质上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媒体打着冠冕堂皇的监督、曝光旗号,欺诈行为更具威慑力、隐蔽性和欺骗性。所以,烂仔收保护费的危害跟媒体敲诈的危害比起来,那是小巫见大巫了。烂仔收取保护费多少还干点人事,看家护院的还比较认真,拿人家钱还真替人家办点事。可是,那些无良媒体欺诈了别人钱财不干人事,稍不如意还要把别人打倒在地,跟上去狠狠踩上两脚。交了保护费的尚且如此,你如果不交保护费,那你就真的没有好日子过了。企业在一门心思经营,背后一双贼眼在找茬。圣人也有犯错的时候,何况一个群体性的企业,一旦被这些无良媒体抓住什么过失,恶运就降临了。他们会不惜版面连篇累牍地夸大其词地放大企业过失,不惜增加发行量扩大恶意攻击的覆盖面、影响面,目的就是要围剿企业市场运作,不让企业发展,直到绞杀企业才解恨。多少企业就这样被无良媒体搞垮了。媒体暴力危害极大。“新闻报复”是魔鬼、吸血鬼媒体敲诈无处不在。煤矿产业、餐饮娱乐业等行业存在,照明灯饰产业也一样存在。三八妇女节的时候,本报策划了一个“女人与灯”的选题,旨在展现照明灯饰产业的成功女性形象,作为本报献给奋战在照明行业的女同胞的一个节日问候。可是,一位做得比较成功的女企业家吓得不敢在本报“露脸”,理由是害怕另一家同类小报的“新闻报复”。无独有偶,前两天一位敢于在同类产品自称“领袖”的企业家,也担心遭无良小报“毒手”。该小报业务员话里有话地威胁他要“给面子”,不然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这一次害怕的是男企业家,是敢于当“行业领袖”的企业家。如果说那位女企业家害怕是因为她胆小,是息事宁人的话;那么,连这位一直要当同行“领袖”的男企业家也害怕,足见无赖媒体太猖狂了。同类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好几起,本报已经接到不少相关的投诉。是可忍孰不可忍!在一个行业领域,如果媒体敲诈屡屡得手甚至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情,那么至少反映出两个问题:一个是主流正气缺失,一个是行业现状脆弱。中国的照明灯饰产业确实非常脆弱,虽然它也有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史,但是受国家经济体制的制约整个行业一直在谷底行走,谈不上发展、繁荣,更谈不上与国际接轨。真正有所起色的还是在本世纪开始的最近几年。不过与世界照明产业发展现状相比,我们还存在很多差距。宏观来看,我国照明产业还处在发展初级阶段,在逐步进入整合时期,还弱不禁风。个别无良媒体正是抓住了这个行业弱点,采取新闻报复手段在产业发展初期拼命掠夺企业财富,不顾企业死活,残忍地踏着企业的尸体前行。他们频频使用“新闻报复”手段威胁企业做广告,收取企业红包,吃喝卡拿要。他们走的什么道?不是红道,不是白道,也不是黑道。他们走的是令人不耻的“鬼道”,他们是魔鬼,是吸血鬼。识破媒体欺诈,看清背后的狰狞如果说“新闻报复”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