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天津市房地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近年来,我市房地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房地产业发展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进入“十三五”,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市房地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时期。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新的发展形势,科学编制房地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于顺应改革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扎实做好“十三五”时期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房地产“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十二五”时期,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引导,不断完善行业管理,动态调整调控措施,房地产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一)房地产规模保持较快增长。“十二五”我市房地产完成投资和开发建设规模均超额完成规划目标。实现房地产开发投资7300亿元,%;较“十一五”;开工面积14560万平方米,%,较“十一五”增长22%;竣工面积13270万平方米,%,较“十一五”增长46%。“十二五”期末,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1500余家,平均注册资金超过两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25%。从投资主体看,“十二五”国有企业实现开发投资1530亿元,较“十一五”增长1倍;非国有企业实现开发投资5770亿元,较“十一五”;非国有企业实现开发投资所占比重达79%,较“十一五”提高5个百分点。从开发结构看,住宅开工9890万平方米,竣工9850万平方米,分别占全市房地产开、竣工面积的68%、74%。公建开工4670万平方米,竣工3420万平方米,分别占全市房地产开、竣工面积的32%、26%,分别较“十一五”提升7个百分点、8个百分点。从房地产贷款情况看,,,,。从房屋销售等情况看,新建商品房五年累计实现销售8364万平方米,较“十一五”%。二手房累计交易面积4221万平方米,较“十一五”增长23%。2015年末房地产经纪机构1490家,从业人员10184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58家,从业人员677名。全市物业服务企业1415家,比“十一五”期末增加29%;,比“十一五”期末增加64%。(二)房地产开发区域统筹布局得到加强。一是结合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布局调整,有序推动城市外围居住组团建设,有效缓解中心城区居住压力。华明新家园已基本建成,双港新家园保障房片区基本完工,正加快推动双青、大寺两个新家园建设。二是稳步推进示范镇和其他小城镇农民还迁房建设,有效促进农民居住社区、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三区联动”发展,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期间基本建成军粮城、金钟街等10个示范镇,累计建成25个示范镇。三是围绕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加大力度推动建设大型公建和商住综合项目。文化中心、大悦城、万达广场、仁恒海河广场、恒隆广场、丽兹卡尔顿酒店、香格里拉酒店、泰达MSD等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较好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四是充分发挥山水资源优势,挖掘历史文化底蕴,打造一批旅游休闲功能区。东丽华侨城欢乐谷、津南天山米立方、武清凯旋王国、滨海新区方特欢乐世界、北塘古镇、蓟县恒大世纪旅游城等项目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促进了我市相关区域旅游观光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三)房地产调控取得实效。一是保障房、普通商品房有效供应增加。综合运用规划、计划等管理手段,引导支持企业开发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基本满足百姓购房需求。“十二五”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农民还迁房开工4000万平方米,竣工3800万平方米,分别较“十一五”时期增长33%。二是落实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住房消费更趋理性。跟踪市场变化情况,动态调整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自住、改善型购房需求。全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中,自住、改善型购房比重保持在90%以上。“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年均涨幅仅为2%左右。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供求基本平衡。探索确定了住房需求、房屋供应、土地供应(已供住房用地可形成的上市量)之间1:2:3的控制目标,制定差别化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有保有压,确定不同区域土地供应计划,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四)房地产开发建设秩序不断规范。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围绕非经营性公建配套建设管理、公寓项目管理、保障房项目管理、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等事项,相继制订、修订了一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开发项目全过程动态跟踪监管。严格落实项目配套条件论证、资本金审查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