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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滩地块转让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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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滩地块转让条件.doc

上传人:zbfc1172 2019/1/30 文件大小: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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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滩地块转让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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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一、建设项目名称:前滩国际商务区29-03地块二、建设项目位置:前滩国际商务区,东至杨思西路,南至海阳西路,西至平家桥路,北至钱家滩路。三、建设工程性质:商务办公用房及商业服务业用房。四、规划用地性质:商务办公用地(C8)及商业服务业用地(C2)。(其中:商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比例<=70%,商业服务业用房建筑面积比例>=30%)。五、建设用地面积:约1357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六、建筑密度:以设计方案为准。七、计容面积:约88257平方米。八、建筑容积率:。九、建筑限高:<=150米。十、规划管理要求:1、本地块内的项目建设应严格依照﹝沪府规(2013)9号)《黄浦江南延伸段前滩地区(Z0008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附加图则)》执行。2、建筑线控制:东侧退道路红线5米,北侧、南侧退道路红线3米,西侧退地块边线0米。3、建筑贴线率控制:东侧建筑贴线率>=50%,北侧建筑贴线率>=70%,南侧建筑贴线率>=50%,西侧建筑贴线率>=70%。4、建筑密度:该地块建设项目建筑密度不做控制,以项目设计方案为准。5、绿地率:地块绿地率>=10%,屋顶绿化经折算后计入绿地率,折算标准详见附加图则文本。6、建筑面宽控制要求:24米高度以下的建筑面宽可根据建筑设计方案确定,其他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技术规定执行。7、建筑层高控制要求:商业建筑层高按相关规范要求的上限执行,其他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技术规定执行。8、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技术规定执行。9、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规划建议机动车开口位置位于地块南侧,若地块实际情况难以达到附加图则的要求,则应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需经交通影响评估论证,征询相关部门意见,优化地块出入口设置。10、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具体应结合实际情况并按有关规定执行)。11、地块设计要求(地上部分):(1)地块设计须预留与25-02地块二层连廊的接口,连廊宽度不得小于7米,位置应结合周围地块的设计共同确定,但相邻街坊间的连廊应保持与道路的垂直关系,对全天公共开放的公共服务二层平台、空中连廊不计入容积率、覆盖率指标。(2)地块设计时须兼顾考虑西侧的步行慢行交通系统,形成完整连续的开放空间系统。12、地块设计要求(地下空间)(1)在轨道交通安全防护线内的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需要与地铁建设部门协商并进行评估,通过相应的工程措施,保证地铁地下结构安全。(2)地下一层或二层须考虑与相邻地块的连通,预留与25号地块、29-01下层式广场的公共连通道,连通通道宽度不得小于7米,位置应结合周围地块的设计共同确定。(3)地下商业空间和步行联系通道地坪标高须与地铁站厅层标高相协调,地坪高差尽可能通过坡道解决。(4)地下一层或二层空间联通具体标高数值可根据地下空间整体设计方案进行优化。(5)地下车库出入口不应占用地块内公共通道和公共空间,地下车库出入口应结合建筑综合设置,设计上应与建筑物外立面相协调。13、其他设计要求:(1)地块中所有建筑必须使用本区域分布式集中供能(冷源、热源)。(2)建筑节能设计需按照《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3)涉及地名命名应在报批《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供相关批准文件,有关事宜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