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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rsqcpza 2019/1/30 文件大小: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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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XX乡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升服务效能,强化考核,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目标绩效管理,征求多方意见,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XX乡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XX乡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换届发展两不误”的指导要求,有效应对经济新常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营造良好的企业投资发展环境,增强共克时艰的信心和决心,根据中共长泰县委办公室、长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帮扶企业”活动的通知》(泰委办[XX]13号)文件要求,经区党委、管委会同意,决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帮扶企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准帮扶走访对象区内106家规模工业企业。二、走访内容 1、进行涉企惠企政策宣传、辅导。 2、了解企业存在的资金、人才、用工、市场等问题,以及制约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瓶颈问题。 3、要求填报长泰县规模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表(附件2)和长泰经济开发区XX年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汇总企业需帮扶的有关事项。 4、结合做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保检查,并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保等工作事项。三、任务分解 1、成立帮扶小组。经济开发区成立2个工作组,第一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键鹏担任,副组长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评辉担任,成员王志忠、沈燕淑等人。第二组组长由县人大副主任王高发担任,副组长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评辉担任,成员戴泰德、何安稳等人。由叶链成具体承担走访安排、问题汇总和材料报送等工作事项。 2、人员分组情况。共25人,分成2大组,具体为, 第一组: 第二组: 3、任务分解情况。每组53家规模工业企业,具体见附件4、附件5。四、时间安排 1、XX年4月10前制定活动方案,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2、XX年4月11日至5月10日,对全区106家规模工业企业,通过走访了解、发放调查表等方式,掌握企业发展动态,摸清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需要帮扶的关键问题,建立表格式问题清单。 3、XX年5月10日至6月5日,根据摸底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认真研究解决困难的对策措施,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制定精准帮扶计划,细化分解企业困难帮扶的解决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边,务求企业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XX年6月5日至8月25日,各帮扶小组要对开展精准帮扶企业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将工作总结报送区活动办。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帮扶小组要切实增强帮扶企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了;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举措,确保行动取得时效。 2、力求真实有效,掌握好第一手调研资料,为开发区的工作部署和决策提供有利的参考。 3、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团结协作,轻车简从,切实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 4、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工作具体、到位,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加大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帮扶企业”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帮扶企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帮扶企业”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XX乡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为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全市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做好企业减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减免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财综〔XX〕51号)相关规定,取消中小学阅读图书评审费、往来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收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等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市财政局、物价局及相关部门负责) (二)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财综〔XX〕262号)相关规定,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一般原产地证书签证费和工本费等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及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劳动合同文本费等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市财政局、物价局及相关部门负责) (三)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财综〔XX〕14号)相关规定,取消劳动年审证照费、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工本费、安防系统工程检验费等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市财政局、物价局及相关部门负责) (四)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财综〔XX〕286号)相关规定,取消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ATA单证册调整费、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因公护照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