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辅助工人和非生产工人定员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辅助工人和非生产工人定员的岗位划分范围、制定方法和日常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XX公司。
2  定义
  辅助生产工人
    是指直接为产品生产提供各种工装、动能、机电设备制修、技术革新工人和辅助车间生产工人。
  辅助工人
    是配合基本生产工人和辅助生产工人,从事辅助性工作的工人。如:保管工、检查工、机械电气设备的维修工及生产车间的勤杂人员等。
  非生产工人(服务性人员)
    是为基本生产工人和辅助工及各单位提供服务性工作的工人及生活系统、文教、卫生系统的后勤服务的勤杂工人。
3  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辅助工人和非生产工人定员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
a)  制(修)订辅助工人和非生产工人定员管理办法;
b)  制(修)订辅助工人和非生产工人定员标准;
    c)  制定辅助工定员标准;
    d)  核定、调整与修改各单位辅助工人和非生产工人岗位定员;
e)  审批并下达各单位辅助工人和非生产工人岗位的设置和定员簿;
f)  指导、检查、考核各单位的辅助工人和非生产工人定员管理。
  各单位
a)  编制辅助工人和非生产工人岗位定员计划,要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b)  按公司定员标准制订本单位辅助工岗位定员计划并填报《辅助工定员簿》;
c)  负责按公司批准后的岗位定员计划配备人员;
d)  负责本单位辅助工人和非生产工人岗位定员的日常管理。
4  依据
    TB/T 2776-1997  铁路工种分类与名称代码
    中车(1997)307号文件关于颁布机车车辆工业企业辅助工定员标准(暂行)的通知
5  辅助工人和非生产工人岗位划分
  辅助工人岗位
  为产品生产直接服务的机械、动力、电器、运输等设备的制造修理。
  技术革新项目制造、修理。
  量具、刃具、工具、工艺装备、模具、模型制造修理。
  修锯、刃磨、焊刀。
  风、水、电、汽、氧气、二氧化碳、丙烷、乙炔的生产供应和恒温工作。
  为生产产品服务的氧气、二氧化碳、丙烷试验、充填、灌装、搬运。
天车、迁车台、塔吊、卷扬机、生产用电梯、电瓶车、叉车、翻斗车等司机及司索岗位。
  起重、机电设备安装。
  机车、吊车的司机、司炉、调车连接、看道口和线路维修保养。
 铸造系统的型砂试验、配砂、砂处理、砂箱整理、型砂运送、炉料准备(包括砸铁、切铁)以及冷芯铁回收制作。
  修工业炉。
  检查、探伤、描图、晒图、物理试验、化验和计量鉴定、计量用具、仪表修理、计算机操作。
  从事水质化验、污水处理。
  在制品、材料、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整备(不包括生活服务系统的库房)。
  车间及工地的值班、巡守、茶炉、浴池、烧饭、场地清扫。
  废旧物资的回收再生、选别入库。
  材料运送及装卸出入干燥室。
 油泵、油罐的看管、预热和专业点火。
 厂房修理和新建(包括管道安装、修)。
  生产用各种机动车辆驾驶或维修。
  配制各种辅助材料。
  厂内运输装卸、车间(分厂)工序间的整备、运搬。
 为生产单位服务的微机操作、打字。
  非生产工人岗位
  炊事员、厨师及各种炊事用具修理、保管、服务、保育、护理、收款、挂号、医疗器械修理、自行车看管、园林绿化、修整、清扫。
  通讯、话务、电梯、印刷、铸字、排版、非生产用车、住宅维修(包括管道、电器维修)、各部门的勤杂服务、清洁及液化气站人员。
巡守、茶炉、浴池、宿舍等后勤服务。
 经警、消防及各类门卫、收发。
后勤系统的微机操作、打字。
对部分岗位的界定
锻工车间轴坯锻造前清铲、备料车间的现图(放样)、检修机车车辆的
零部件煮洗、解体前车体清洗、罐车清除、腊模制作、调配油漆,为直接生产岗位。
直接为产品下料的岗位,木材干燥岗位为直接生产岗位。
废旧物资的焊修改制、翻新补旧产品的岗位、机车车辆产品电瓶的充电及安装是直接生产岗位。
直接生产单位从事主产品探伤岗位为直接生产岗位。
各类学校的巡守、打铃、清扫、烧茶炉、收发及各种物品维修工人等均列为服务性岗位。
6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