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1:湖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本届大学生艺术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以先进文化为导向,以育人为宗旨,通过举办大学生艺术节,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不断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审美情趣,展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和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二、活动主题本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主题为:青春·使命。本届大学生艺术节的各项内容应围绕主题,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主人翁精神、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展示其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各项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三、参加对象:1、文艺节目、美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省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本届大学生艺术节分甲组和乙组。甲组指非艺术专业学生组。乙组指艺术专业学生组(包括艺术院校、师范院校艺术专业、高校艺术专业学生)。2、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展参加对象为:全省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3、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参加评选对象为:全省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教师,有关教研和科研单位的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四、活动内容与形式:本届大学生艺术节以评选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摄影)作品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为主要内容。1、评选优秀文艺节目:(1)节目以大型节目为主,体裁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节目时间:合唱演唱2首作品,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唱、表演唱和重唱不超过5分钟;合奏不超过9分钟、小合奏和重奏不超过6分钟;群舞不超过7分钟、三人舞和双人舞不超过6分钟;戏剧(含戏剧小品、歌舞剧和戏曲等)控制在12分钟内。(2)节目表演人数。合唱不超过40人,指挥、钢琴伴奏各1人;小合唱或表演唱(合伴奏)不超过15人;重唱(含伴奏)不超过5人;器乐合奏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器乐小合奏或重奏(不设指挥)不超过10人;舞蹈群舞不超过36人;戏剧类节目不超过8人。2、评选优秀美术作品:参评美术作品尺寸不宜过大,参评作品均要求装裱。(1)绘画: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漫画,尺寸不超过对开;(2)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3)雕塑:;(4)书法类: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5)摄影类:单张照和组照(每幅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吋;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6)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2分钟。3、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撰写要求另文通知。五、评选办法:1、文艺节目、美术作品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评选等具体组织工作,委托省学校艺术教育中心、省高等学校音乐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湖北省群众艺术馆、省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教学指导委员会承担。(1)优秀文艺节目的评选将采取录像评选的方式进行。各校参评节目,均需录制成光盘(参评录像按照不同体裁和形式、甲组和乙组分别分盘录制),并填写《优秀文艺节目报表》(见表一)。(2)优秀美术作品的评选将按照分配名额(见奖项及评奖要求中有关内容)报送作品,并填写《优秀美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