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不合格控制程序
对不合格材料和不合格施工及验收不合格进行调查、分析,确定处理方案,控制不合格材料的使用,控制不合格施工和不合格验收的返工。
本程序适用于材料检验、施工过程以及工程验收为不合格的控制。
GFP10-1《材料(设备)检验及检验状态控制程序》
GAP5-8《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GFI-ZS-3《经济合同索赔纠纷处理程序》
GFP9-1《项目总体计划控制程序》
无。
、不合格施工及不合格验收的原因调查,提出不合格处理意见和返工及其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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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本程序无须特别的资格和培训。
,工程部施工监理人员按GFP10-1《材料(设备)检验及检验状态控制程序》检查材料及配件的质量。工程剩余材料入库时,建材供应部采购员、仓管员和工程部施工监理人员共同对入库材料及配件进行质量检验。
,均由检验者及仓管员隔离存放,并做不合格标识。对批量不合格或检验者认为重要的单件不合格,需由检验者报工程部项目施
工负责人和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主办复检,确认。
,材料采购主办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填写《不合格材料报审单》(见GFP13-1-F1),由建材供应部经理、工程部项目施工负责人送交工程部施工副经理处理。
,分别安排建筑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或设备工程师调查、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按以下五类处理意见确定一种,由工程部施工副经理审核签字后书面提交工程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但做折价转让或报废处理的,须先经财务总监审核;折价转让或报废处理的材料进价总额等于或超过10万元的,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材料退货,由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员负责办理退货手续。
材料降级使用,由工程部施工监理人员做出材料降级使用标识。
材料改变使用部位,由工程部材料检验员做出材料限定使用标识。
由工程部施工监理人员、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员和施工单位材料员一起逐件开箱检验。合格的验收,不合格的由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员退换。
折价转让或报废处理。
,转交工程部、建材供应部相关人员按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复意见处理。凡折价转让或报废处理的不合格材料,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主办须将处理结果连同领导批复意见交财务部作帐务调整。
,由建材供应部采购员按GFI-ZS-3《经济合同索赔纠纷处理程序》办理。
,施工人员提出或工程监理人员发现批量性或性质严重的不合格材料,由施工监理人员报项目负责人、工程部施工副经理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