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
编号
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建档日期
身份证号码
建档说明
一、基本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二、档案格式
1、大中型企业相对固定的工人(10年以上)档案格式
一人一档,并采取档案袋形式建立。档案袋封面为基本信息,袋内内容包括档案目录及以上基本内容(包括所有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疗等)的所有原始信息资料,其中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可详见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中有关现场检测资料。
2、流动性较大的工人(10年以下)及农民工档案格式
对于流动性较大(10年以下)及农民工,用人单位除须按照大中型企业相对固定工人(10年以上)档案格式为工人建档外,还需为每位流动性较大的工人或农民工填写职业健康监护手册,职业健康监护手册由工人自己保管,并作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岗位上岗的凭证之一。
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目录
一、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相关资料
一、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一)既往病史
(二)既往职业病诊断情况:
病名诊断日期
诊断单位是否治愈
(三)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
起止时间
车间
工种
有害因素
防护措施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注:1、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可见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中,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一览表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档案。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注:附历年职业健康体检表及相关处理资料。
四、职业病诊疗等相关资料
注:附历年职业病诊断治疗及相关处理资料
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流动工人职业健康监护
手
册
封二
重要提示
你在打工劳动时,享有下列权利:
:有权要求在符合卫生要求的场所工作;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怀疑得职业病时,有权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确诊为职业病时,有权要求治疗和康复。
:有权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物质)、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和待遇。
:有权获得职业卫生知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有权参与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劳动。
:未成年工有权不从事接触毒物的劳动,孕期、哺乳期妇女有权不从事对本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劳动。
:有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向所在地市、县卫生监督局进行检举和控告。
:职业病病人有权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并依照民事法律,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特别说明:
本健康监护手册前二项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第三、四、五项由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人员填写,填写内容应当真实可靠。
本健康监护手册是你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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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民族:
性别: □男□女
出生日期: 年月日
婚姻状况: □已婚□未婚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既往病史
二、既往职业病诊断情况
病名:
诊断单位: 诊断日期: 年月日
治疗情况: □治愈□好转□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