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优秀人才选拔奖励制度优秀人才选拔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环境,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宁办发(XX)111号),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选拔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更好地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第二章选拔范围第三条西宁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人才在全市地域范围内工作的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中选拔产生,在同等条件下注重向工农业生产一线和科研、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倾斜。第四条西宁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人才每2年选拔一次,选拔数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第三章选拔条件第五条有突出贡献优秀党政人才选拔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求真务实,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第六条有突出贡献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条件:在我市国有企业和新经济组织中的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具备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科学的管理理念,有较大的改革管理措施,有反映其管理思想和经验的论文、综述或著作,注重安全生产,加强环境保护,所在单位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效益指标达到西宁市同行业先进水平。第七条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条件:在自然科学的研究中,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其研究成果有创造性、开拓性,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社会效益。第八条有突出贡献优秀技能人才选拔条件: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工艺、设备难关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中作出较大贡献。在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运用所掌握的技能为经济建设或行业(工种)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第九条有突出贡献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选拔条件:熟练掌握一种以上实用技术并在自己创业、致富的同时,在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受到过市级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者。第四章选拔第十条有突出贡献优秀人才的选拔采取单位推荐、同行专家举荐和个人自荐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1、推荐上报。各地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填写,连同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压滤机滤布厂家专家举荐或个人自荐的相关申报材料可直接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资格审查。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3、 专家评审。从专家评审库中按专业随机抽签成立市优秀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人选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学术水平进行评审。4、 组织考核。组织考核组,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人选进行全面考核。5、 媒体公示。对通过考核的人选,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对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6、 审定确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各方意见,提出有突出贡献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