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窗体底端拉丁美洲经济的殖民地化和半殖民地化拉丁美洲被西班牙、葡萄牙征服后经济殖民地化和19世纪初拉美各国独立革命后在外国资本入侵下经济半殖民地化的历史过程。经济的殖民地化在欧洲殖民者到来之前,拉丁美洲的居民只有印第安人。1492年,(1451~1506)的探险队第一次踏上了美洲的土地,从此,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对印第安人进行了残的征服和掠夺。西班牙人占领了除巴西和圭亚那之外的全部拉丁美洲领土;葡萄牙人则占领了占拉丁美洲全部领土3/7的巴西。西、葡殖民者用火与剑摧毁了印第安人原有的经济和文化,以力手段结束了原有的社会制度,把所有的财物洗劫一空。以后,殖民者为了长期霸占拉丁美洲,掠夺其丰富的资源,从印第安人身上榨取更多的收入,便建立起森严的殖民统治机构,并掠取印第安人的土地,开办种植园和矿场。在西班牙殖民地,殖民当局正式建立的奴役制度主要是一种变相的农奴制:监护征赋制,又称大授地制,托管制或“恩康米恩达”制(ienda)。在矿区则实行强迫劳役制,即米达制(mita)。在巴西,葡萄牙殖民者推行种植园奴隶制,在圣保罗还建立了“捕奴队”,专用捕捉逃入内地的印第安人,卖给种植园作奴隶。奴隶种植园种植甘蔗,出口蔗糖,使葡萄牙殖民者获得丰厚的利润。“监护征赋制”于1720年被正式废除。“监护人”在各种借口下剥夺了公社占有的土地,把印第安人变成佃农,由此便产生了大庄园制。在这种制度下,佃户们要使用土地就必须付出无偿劳动和缴纳地租。他们依靠小块土地不能维持生计,不得不经常向地主借债,依附于地主。佃户们到了债台高筑、无力偿还时,就成了地主的债奴──“佩昂”。债奴主要由印第安人和一部分印欧混血种人构成,完全处于被奴役的地位,他们的劳动只能换到微不足道的工资,而且由于不断地借贷,就越来越无法偿清债务。[18世纪拉丁美洲对欧洲宗主国的贸易输出]除世俗地主外,天主教僧侣也对拉丁美洲人民进行残酷的压榨。教会从殖民者手中分得了大量的土地,并从印第安人身上强收“什一税”和“自愿”捐款。到1810年,教会竟占有拉丁美洲全部可耕地的1/3,而在墨西哥、秘鲁、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等地区,教会甚至占有全部耕地的一半,成为最大的地主。西班牙各殖民地,被严禁与外国进行直接的贸易;而同宗主国的贸易,又为殖民地官吏和大富商所专营。拉丁美洲出口的主要是贵金属和宗主国不生产的农产品。西、葡殖民者使用奴隶劳动开采出巨量金银。从16世纪初到19世纪的整个殖民时期,西班牙从美洲殖民地榨取了250万公斤黄金和1亿公斤白银。同一时期,葡萄牙也至少从巴西搜刮了价值6亿美元的黄金和3亿美元的钻石。西班牙、葡萄牙殖民者对拉丁美洲金银财富的掠夺,是造成欧洲16世纪价格革命的重要因素之一。独立革命的社会经济基础17世纪以前,西班牙和葡萄牙国内的封建生产关系还处于统治地位,资本主义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尚未具备。因此,它们从殖民地掠夺来的财富,不仅没有转化为产业资本,反而助长了封建主阶级的奢糜,助长了高利贷剥削,并对城市手工业与农业起着腐蚀的作用,变成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西班牙、葡萄牙两国社会经济和政治上的腐败,导致了它们国力的衰落和殖民霸权的丧失,终于不得不让位于荷、英、法等工业资本发达的国家。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衰落,便利了拉丁美洲经济的发展;而荷、英、法走私贸易的猖獗,又加强了各殖民地间的经济联系,刺激了拉丁美洲商品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