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校研发〔2018〕142号)的规定,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卓越农林人才计划”及学院实际,制订经济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组织机构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学院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教授代表、系主任、研究生办、教务办、学工办组成。书记、院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主管研究生教学、本科生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或院长助理)、副书记担任副组长。院党委书记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第一责任人,同时负责推免工作监督、申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院长为科研潜质考核第一责任人。第三条推免生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三、获得本科前三学年(五年制本科为前四学年)应修课程全部学分,且课程学分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50%。四、外语成绩: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外语小语种四级成绩在6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的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在60分及以上。五、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六、特长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条件以学校文件为准。第四条推荐工作程序一、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计划及日程表的安排确定本学院的工作计划,并及时向应届毕业生进行宣传。二、学生符合本细则第三条所规定的条件,可向学院提交申请,每人限申请一种推免类型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有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三、凡符合条件者,由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学院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潜质成绩进行综合评定,计算出推免生的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办法参见本细则第五条)。四、学院根据申请生综合评定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排序后在学院内向学生公示名单。经过3天公示期,学院根据学校下达推荐指标确定推免生名单。第五条综合评定成绩组成综合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学业成绩和科研潜质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占综合评定成绩的10%、学业成绩占综合评定成绩的40%、科研潜质考核成绩占综合评定成绩的50%。科研潜质成绩由外语成绩、创新能力成绩、科研综合素质成绩三部分组成,占综合评定成绩比例分别为7%、18%和25%。综合评定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学业成绩+外语成绩+创新能力成绩+科研综合素质成绩(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满分为10分。该项成绩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制定的考核细则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综合评定。(二)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按照本科前三学年应修课程全部课程学分成绩*40%(具体细则教务处负责制定,并由教务办公布。)(三)外语成绩该项满分为7分。参加过四六级考试,但未通过大学英语六级的学生,该项分值为0;通过大学英语六级的学生,采用(该生英语六级成绩/710)*7折合计算。(四)创新能力成绩在充分考虑推免生已发表的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