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3
文档名称: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实证研究.doc

格式:doc   页数:13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实证研究.doc

上传人:1006108867 2013/9/15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实证研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实证研究
一、引言: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设立于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人权观念的演进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对非物质损害一般都是采取行政手段、刑事手段或民法的其他手段加以救济,精神损害虽然客观地存在于一些个案中,但对其施以物质填补却是时机不成熟。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繁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得到了迅速发展,人们在讲求物质享受的同时,也更加注重精神的愉悦。传统的精神损害救济方法已不能满足我国现实发展的需要,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随之产生。特别是在1995年贾国宇诉北京国际气雾剂功能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后,理论界和事务部门对该制度的讨论更是达到了高峰。由此,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渐趋完善。
以反对解释论,社会主义中国对精神损害予以物质赔偿最早可溯及到上世纪50年代。1954年《宪法》第97条规定:由于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由于诸方面时机不熟,各部门法均未对该条款的规定予以具体化,实务中也没有采取行应的措施。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开拓性地确立了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损害的赔偿,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随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产品质量法》、《最高任命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一系列的发露文件,逐步使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化。法释[2001]7号《最高任命法院关于确定名是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坐牢较为系统全面的规定。至此,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初具体系。
目前,对精神损害应给与物质赔偿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已达成了共识,几乎没有人再以人格商品化为理由加以反对。而且,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客体范围也不断扩大,由具体人格权到一般人格权,由精神性人格权到物质性人格权。但是,对于精神损害概念、法人能否作为赔偿请求权的主体、违约行为是否可以导致赔偿请求权的产生、有关性骚扰行为的几个精神损害赔偿、刑事领域众多精神损害赔偿等问题,现实中却仍然存在很大的争议,这极大地影响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社会效果。本文作者试着就上述争议问题略表管见,以期对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贡献绵薄之力。
二、精神损害概念分析
对于精神损害的概念学术界一直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为狭义说,一为广义说。
狭义说又称精神痛苦说,他是指公民因人格受到损害而遭到的胜利、心理上的痛苦,致使公民的精神活动产生了障碍。⑴这种观点认为,只有当侵害人格权的行为使受害人在精神上感到痛苦,即受害人产生了愤怒、绝望、恐惧、悲伤、沮丧、焦虑不安等不良情绪时,受害人才得像侵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而且此处的受害人只限于自然人,它不包括法人或非法人团体。
广义说的精神损害是指加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或致其精神利益受到损害。⑵该观点认为,精神损害由生理、心理和精神利益三个方面的损害组成。胜利方面的损害指的是物质性人格权的损害;心理方面的损害是指当事人精神活动的损害,即对人的情绪、感情、思维、意识制造障碍,使人产生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伤、抑郁、绝望等不良情绪;精神方面的损害是指精神性人格权受到的损害。在广义说之下,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不限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亦得享有。
笔者赞同广义说,认为精神损害并不限于精神痛苦。广义说较为完整的概括了精神受损的情形,更符合精神损害的本意;精神痛苦说则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社会效果上都存在各种缺陷,以他作为理论与实践的指导,会导致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偏离攻破难关与争议的轨道,使其完善与发展自缚手脚。析而言之:
(一)从法理角度看,精神痛苦说“混淆了精神损害关系的客体--精神利益与几个精神痛苦的关系,错将精神痛苦当作精神损害的客体。”⑶我国立法所采取的实质上也是广义说。
客体是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这种对象必定是某种利益。精神痛苦说以受害人感到精神痛苦作为判断精神损害的标准,实质上是把精神痛苦当作了精神损害的客体。而《解释》所确定的精神损害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亲属权、亲权等等以及特定财产权。这些客体无一例外的都不是受害人的痛苦,相反正好是他们的利益,或是直接的人格利益,或是附着于特定财产上间接的人格利益。概言之,是一种精神利益。精神痛苦只是这些利益受到侵犯后受害人的心理反射,是它们受到损害的外资表现形式。由此可见,精神痛苦说混淆了精神损害的客体与其表现形式之间的界限,将本不相同的事物同一化,相应的有的学者指出,精神痛苦说还曲解《民法通则》第120条之规定,该条是以精神利益为前提,而不是以造成受害人精神痛苦为要件。⑷

最近更新

2026年优秀初中学生入团申请书 20页

2024年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综合素质考试模拟.. 39页

2024年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职业倾向性考试模.. 42页

2024年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单招职业技能测试题库.. 40页

2024年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职业适应性测.. 40页

2024年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招职业适应性考.. 41页

2026年企业职工个人转正申请书 25页

2024年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职业技能.. 39页

2024年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单招职业倾向性测.. 41页

高效储能技术与应用 38页

2024年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单招职业适应性考试模.. 40页

2024年大理护理职业学院单招综合素质考试模拟.. 41页

2026年企业广告制作合同 10页

2024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职业倾向性考.. 40页

2024年天津职业大学单招综合素质考试题库新版.. 39页

2024年太原旅游职业学院单招职业倾向性考试题.. 38页

2024年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职业倾向性测.. 41页

2024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职业技能.. 40页

2024年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单招职业倾向性考.. 40页

2024年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单招职业倾向性测.. 41页

2024年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职业倾向.. 39页

2024年安徽省六安市单招职业适应性考试题库完.. 39页

2024年安徽省淮北市单招职业适应性考试题库附.. 39页

肿瘤诊疗一体化 35页

小学数学六年级下册《鸽巢问题》作业设计 9页

国开《建筑力学》期末机考答案 15页

农村人才流失国外研究报告 2页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通知 3页

栏杆计算书 2页

黄酒评分、扣分标准表(共1页)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