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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人保财合作合同版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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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花开一叶 2019/2/8 文件大小:1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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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合作合同甲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法人住所地:佳木斯市长安路784号电话号码:0454---8611058邮政编码:154002乙方:佳木斯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法人住所地:佳木斯市光复西路万新街口西50米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乙方达成长期合作伙伴,双方只在车险范围内合作。二、双方约定,甲方一次性从乙方购得联名卡5000张,价格为每张元,共计元。三、乙方保证该联名卡价格为最低价格。四、该联名卡有效期最迟至2012年12月31日。五、如有会员来电咨询,双方必须周到服务,让客户满意,如实解答好各方业务。六、甲方的权利:购卡后,由甲方自行向自己的客户发放。七、甲方的义务:一次性支付款项;每月向乙方报联名卡发放情况及名单;不得夸大协会会员卡功能。八、乙方的权利:对甲方联名卡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九、乙方的义务:只与甲方合作此项业务,保证不与其它财产保险公司合作,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为。十、联名卡版面设计为:正面:同意甲方提供的联名卡样本(后附);反面:会员待遇第2项,修改为“免费提供交通安全法律咨询”;协会地址修改为“佳木斯市光复西路万新街口西50米”。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至佳木斯市区人民法院。十二、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一份,备案两份。甲方:乙方:2011年月日附件:1、联名卡式样;2、甲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