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议政府治理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对策
陈茜
华中科技大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目标中包括了必须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的内容。可见男女平等,协调发展,是顺应时代进步的要求,促进国家经济文化发展乃至人类进步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
现如今,就业问题已成为中国的社会问题。在失业群体中,“大学生”的身影显得格外特殊,他们找工作困难的现象普遍存在,已经成为一个被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而在这其中,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正逐渐凸显并日趋严峻。这一问题的显性化发展使得社会性别矛盾问题加剧,并制约了妇女地位的提高,由此引发了诸多思考。政府应采取积极的促进女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创造和谐的就业环境和平等的就业机会。
一、当前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表现
女大学生就业问题是指女大学生在职业获得过程中,由于性别差异而存在着全方位的困难与障碍,使得女大学生在就业竞争上相对于男大学生处于弱势地位。
由于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学校以及个人多方的原因,造成了女大学生就业困难所显现出的问题多种多样,本文将从数据和表现形式两个方面对这些表现进行归纳:
女大学生就业率低于男大学生。2004 年我国的大学毕业生有280 万,有80万人不能及时就业,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女大学生。2005 年的高等院校毕业生达到338 万,其中女大学生占到44 % ,%,%[1]。
女大学生就业机会少于男性。据2002 年福建女性发展研究中心在厦门大学的2002届1068 名本科毕业生的调查显示,在相同条件下,女生就业机会只有男生的87%,%, 。另外,在控制其它影响因素的情况下,男大学生的就业机会要比女生多14%[2]。
女大学生职业收入低于男大学生。据上海妇联最近公布的关于大学生就业收入的调查结果显示,2004 年上海十所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中,男生收入比女生偏高。在接受调查的学生中,男生的月均收入为1915 元,女生为1820 元,转正后男生的月均收入为2706 元,女生为2441元[3]。
2. 从表现形式上来看
存在就业歧视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会采取两种不同方式来拒绝女大学生:一,显性歧视。用人单位直接在招聘会上打出“谢绝女生”或是“限招男生”,“男生优先考虑”的横幅,就业的大门始终只为男性敞开,致使女学生一开始就丧失了表现自我的机会。二,隐性歧视。用人单位利用各种借口和条件将女大学生拒之门外。比如提高女性就业门槛,对男女生实行双重标准,将过分苛刻的要求(例如对于证书、学历、执业资格等的要求)置于女大学生身上。即便如此,男生依旧有着勿庸置疑的比较优势。用人单位在待遇给付上也总是向男性倾斜,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大量存在。而女大学生怀揣较低的就业预期前往应聘,遭到拒绝的次数也大大多于男性,有时候甚至还会跌入就业陷阱,受骗上当,身心遭受巨大伤害。综观社会就会发现,在过去二十年里,女性承担了将近一半的搬运业,运输业,农业,渔业等重劳力的工作。而现如今女大学生依旧不大可能拥有工资较高的专业性,技术和管理职位。即使进入工作岗位,歧视现象依然可见,女性的社会保障极其不完善,劳动权益保护率较低,尤其生育保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