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宜宾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状态转换工作实施方案为更好、更科学地反映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认真贯彻和落实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状态转换工作实施方案(川环办函〔2018〕425号)文件要求,做好监测状态转换工作,制定了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2018年12月5日之前:要全面完成我市辖区内10个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监测状态转换工作;建立监测、记录大气颗粒物实况浓度及大气温度、压力等气象参数的工作制度;将数据传送至四川省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管理平台和宜宾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从2019年1月1日起,发布状态转换后的监测数据。二、工作任务本次状态转换工作由我站和杭州聚光科技有限公司统一负责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如下:(一)。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本辖区内10个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及仪器设备情况调查确认工作。仪器数量、设备型号、软件版本等相关信息详见《宜宾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设备软硬件统计表》(附件1)。依据调查结果,我站技术人员需对不能直接进行状态转换的仪器设备进行复核。并与杭州聚光科技有限公司和地方环保部门沟通,明确监测仪器设备升级的类型、方法和所需经费,做好转换前期准备工作。实施转换工作。11月7日之前,需要对软件进行升级的区(县)环境监测站与原设备厂商商定并支付升级经费,附件1中A类不需要产生经费,B类需产生经费。11月16日之前,杭州聚光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原设备厂商做好前期准备对接工作,并完成我市辖区内所有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的软件升级工作,本次状态转换硬件均不需要升级。11月21日—11月23日由杭州聚光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完成仪器状态切换。12月11日—12月21日,我站技术人员联系杭州聚光科技有限公司运维人员到现场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状态转换现场检查工作,从严从细从实确保监测站点“改造到位、升级到位、调试到位”,监测数据“转换到位、传输到位”。监测子站端数据采集系统程序升级状态转换工作完成后,由成都信升斯公司负责升级监测子站端数据采集的软件程序,由杭州聚光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在现场辅助操作,对子站端数据采集系统程序升级,确保数据正常上报、发布。开展状态转换检查工作。2018年12月11日至21日我站要严格对照生态环保部和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开展状态转换现场检查工作,从严从细从实确保监测站点“改造到位、升级到位、调试到位”,监测数据“转换到位、传输到位”。(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与宜宾市气象台沟通,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的气温、气压小时值,每月15日前我站对上月大气颗粒物小时实况浓度值、气温、气压小时值进行归档,建立监测、记录大气颗粒物实况浓度及大气温度、压力等气象参数的工作制度。历史数据转换、发布我市目前无市控、农村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省控监测子站的历史数据统一由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进行转换。状态转换后,如果我站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不能正常接入数据,由我站协调,发布平台开发公司技术人员与成都信升斯公司联系解决。请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按照实施方案认真落实,确保辖区内转换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附表:宜宾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设备软硬件统计表宜宾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8年9月28日附件1宜宾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设备软硬件统计表城市区县站点名称站点类型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