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考试题型:一、单选二、多选(单选与多选合计分数30分或35分)三、名词解释(4分/题,共5题)四、简答题(10分/题,共3题)五、案例分析(20分或15分,共1题)考试重点:绪论治安管理处罚的概念公安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授权,依法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剥夺其人身自由、财产、名誉、资格或其他权利的行政法律制裁。了解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与之前的条例作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6年3月1日实施。新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比较,作了重大修改,增加很多新内容。治安管理处罚法具有“宽严更适度,程序更严格,处罚更规范”的特点,符合中国国情,能够适应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的需要,也符合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有利于防止侵犯公民权利。从条文数量上看,原来条例5章45条,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6章119条,条文的数量得到了增加。修改的主要内容,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突出强调社会治安管理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这在法律第6条当中专门进行了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第二,增加规定了应该受到治安处罚的一些行为。现在社会经济发展使社会治安有了很大的变化。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当处罚的行为有110多种。比如破坏计算机网络系统、强迫他人劳动以及用暴力威胁他人劳动等,均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的处罚行为。第三,适当提高了罚款的最高数额。原来规定罚款的最高数额除了“黄、赌、毒”这一类3000元至5000元,一般的处罚是二百元。显然十几年过去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的变动,200元显然起不到惩戒的作用。现在除了对“黄、赌、毒”保留了3000至5000元处罚外,其他的违法行为,按照不同的行为和不同的性质,按照500元、1000元处罚。第四,缩小了治安拘留处罚自由裁量的幅度。原来条例规定1天以上至15天以下,没有根据不同的行为,以及不同的违法行为进行规定。考虑到治安拘留的处罚,涉及到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在适用上十分慎重。这次把治安拘留处罚,按照不同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区分为5天以下,5天至10天,10天至15天。第五,处罚的程序更加公正。我们都讲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基础,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程序方面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第四章),较之条例增加了26条。第六,加强了对公安机关尤其是人民警察执法规范的要求。专门增加了执法监督的一章(第五章),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治安处罚当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必须禁止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增加规定的主要亮点。新规1孕妇不能行政拘留对怀孕妇女不执行行政拘留完全是为了保护妇女以及下一代的健康,同时也是体现国家立法理念的一种人文关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新规2“足球流氓”受惩罚在体育比赛的场馆闹事,不仅妨碍了正常的体育比赛,同时又影响他人观看比赛,因此对“足球流氓”应予以打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