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城市流浪儿童的家庭问题和社会干预
关颖
内容提要:近年来,城市流浪儿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本文认为,未成年的孩子背离家庭浪迹社会,无论是主动选择和还是外力驱使,都可以从家庭环境不良、监护职责缺失、教育不当等家庭问题中找到原因。本文运用第一手调查资料阐释了流浪儿童的家庭问题,提出教育、监督、惩戒其监护人的社会干预设想。
未成年的孩子脱离家庭在社会上流浪,往往与家庭问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家庭环境是否温馨?父母是否对孩子尽职尽责、教育方式是否得当……与孩子对家庭的依恋程度,或者说与家庭对孩子的“向心力”有着很强的相关性。本文运用第一手调查资料,通过对流浪儿童离家情况和离家前家庭背景的分析,阐释流浪儿童产生的家庭原因,以期为家庭问题的社会干预提供借鉴。
一、研究背景和调查样本
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1998年发表的一份文件,中国政府对流浪儿童的定义是“18岁以下的离开家人或监护人在外游荡超过 24小时且无可靠生存保障并最终陷入困境的人。”①也有学者将流浪儿童定义为“脱离了监护人及抚养人的有效能力范围,目前处于无固定居住场所和只有依靠自己满足衣食住行基本物品生活资料的边缘性生存状态度那部分儿童”②由于流浪儿童的多样性,又有不同类别的划分。无论对流浪儿童的界定如何表述,至少有两点是共同的:一是脱离成年人监护,二是生活没有保障、生存处于困境。
二十世纪末,流浪儿童问题成为全球性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我国,伴随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出现了人口流动加速、贫富差距加大、家庭问题日益凸现等社会问题。2003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石家庄市保护流浪儿童研究中心课题组对流浪儿童现状的调查报告指出:“根据我们对全国几个样本城市的抽样调查分析和测算,每年全国民政部门救助的流浪儿童总数在51万人次以上。假设实际存在的流浪儿童人数为被救助流浪儿童人数的2倍至3倍,那么,全国每年存在的流浪儿童人数应该在100万至150万之间。”③在2006年本课题前期调研时据国家民政部门估计,我国流浪儿童接近百万人次,尤其在北京、上海、郑州、广州、成都等大型中心城市流浪儿童问题非常突出。据有关研究预测,流浪儿童人口绝对数会呈现快速上升趋势④。2006年民政部等17部委《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流浪未成年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生活在街头,衣食无着,处境艰难,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他们容易被犯罪分子利诱和利用,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流浪儿童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对流浪儿童的保护与救助,不仅关系到他们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006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合作,启动了“流浪儿童问题研究”项目,旨在深入了解流浪儿童,把握全国流浪儿童的总体状况
,以及政府及民间组织预防和救助流浪儿童的工作机制,分析问题并提出建议。鉴于流浪儿童的不确定性和问题的复杂性,此项研究采取文献法、问卷调查、访谈、参与观察等多种方法获取资料。问卷调查运用非概率抽样方法,总体为全国民政系统救助站在站流浪儿童,样本综合了地理位置分布、救助站工作开展情况、站内儿童的流动率、以及调研的方便性等因素,最终选择了北京、上海、广州、大连、长沙、昆明、乌鲁木齐、成都、郑州9个城市,共获得流浪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