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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面积计算口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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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面积计算口诀.doc

上传人:cjrl214 2019/2/15 文件大小: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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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手掌法。伤员五指并拢,其手掌面积约为体表面积的l%,用于散在的小面积烧伤(烧伤皮肤取加法)或特大面积烧伤(健康皮肤取减法)很方便,但欠准确。(2)中国九分法:头、面、颈部三者各占3%,也就是9%×1=9%(一个9%)。双上肢即双手、双前臂、双上臂各占5%、6%、7%,也就是18%,即9%×2=18%(二个9%)。躯干的前躯干、后躯干、会阴部各占13%、13%、1%,也就是9%×3=27%(三个9%)。需要注意的是12岁以下的儿童体表面积的计算方法与成人有所不同,这是根据小儿的特点即小儿头大、腿短而制定的。小儿头部的体表面积=9+(12-年龄)(%),双下肢的体表面积=46-(12-年龄)(%),小儿双上肢及躯干体表面积的计算和成人相同。成人烧伤面积计算口诀:三三三五六七,十三,十三,二十一,双臀占五会阴一,小腿十三双足七。解释:发、面、颈部均是3,双手、双前臂、双上臂是567,躯干前、躯干后、双大腿是13、13、21,一目了然。记忆时,一边念口诀,一边用双手触摸身体部位,很容易记,非常有用。烧伤新九分法:头颈面333(9%*1);手臂肱567(9%*2);躯干会阴27(9%*3);臀为5足为7;小腿大腿13,21(9%*5+1%)烧伤患者补液补液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初期处理 1.Ⅰ°烧伤创面只需保持清洁和避免再损伤。 2.Ⅱ°以上,清创术和抗休克。补液方法 II0、III°烧伤的补液量的计算(2006-3-089) 第一个24小时内第二个24小时内每1%面积、公斤体重补液量(为额外丢失) 第一个24小时的1/2晶体液:胶体液中、重度 2:1 2:1 2:1 同左特重 1:1 1:1 1:1 同左基础需水量2000ml60-80ml/kg100ml/kg同左(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体重(kg)×烧伤面积×(成人)+基础需水量) (三)补液方法 ,以后16小时输入总量的另一半。面积大、症状重者需快速输注,但对原有心肺功能不全者却应避免过快而引起心衰和肺水肿。第二个24小时输液总量除基础水分量不变外,胶体液和电解质溶液量为第一个24小时输注的半量。第3日静脉补液可减少或仅用口服补液,以维持体液平衡为目的。低渗糖不宜过快,重症病人补充碳酸氢钠。 ,因可避免高氯血症和纠正部分酸中毒,其次可选用等渗盐水、5%葡萄糖盐水等。胶体液首选血浆以补充渗出丢失的血浆蛋白,如无条件可选用右旋糖酐,羟乙基淀粉等暂时代替。全血因含红细胞,在烧伤后血浓缩时不适宜,但深度烧伤损害多量红细胞时则适用。 ①成人尿量以维持30~50ml/h为宜; ②心率<120次/分,收缩压为90mmHg,脉压20mmHg以上; ③呼吸平衡; ④安静,无烦躁及口渴。举例说明:一体重60kg烧伤Ⅱ°面积30%的病人,每一24小时内补液量应为[60×30×(额外丢失)]+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