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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菲律宾能源行业的规定.doc

上传人:cjl201702 2019/2/16 文件大小:2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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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菲律宾能源行业的规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外商投资菲律宾能源行业的规定菲律宾政策规定外资享有菲律宾宪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与保障,一般投资项目须经菲律宾投资局批准,应以合资方式投资,外商持股不得超过40%。特殊投资项目须经菲律宾贸工部投资署的特殊批准,方可改变股权比例。外资进入的法律限制:菲律宾宪法规定,外资参与能源勘探、开发与利用项目,只能占有最多40%的股份,这一限制是导致外资较少进入该行业的一个主要原因。若想进入地热能、水力、风能等行业,外资必须与当地企业合作,这样的情况下向贸工部投资署做特殊申请也无法改变股权投资比例。投资开发能源的合资公司在利润分配方面,包括在董事会人员的组成上,各股东可约定实行,并不受股权投资比例限制,只要各股东的约定到律师所公证之后合法即可。在菲律宾,对于法律上没有支持这么做,也没有不支持这么做的事情都可以做,只要是不违法,并且通过律师公证之后成为有效约束即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