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颐龙湾22#、23#脚手架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日期:年月日脚手架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潞城潞安颐龙湾小区22、23#楼工程脚手架工程以包工不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潞城潞安颐龙湾小区22、23#工程地点:长治潞城建筑面积:约23000㎡。二、承包内容:1、工程内容:包括外脚手架和安全挡板搭设、脚手板铺设、踢脚板制作安装、安全网、条幅、标语、及各种安全标志的挂设,挑架及卸料平台的预埋和架设、焊接,连墙杆的预埋和架设,卸料平台的钢丝绳的拉设,施工通道、临时施工楼梯搭设;各种钢筋、木工等防护棚、室内楼层临边防护、基坑临边和洞口防护、楼梯防护及电梯井筒内脚手架搭设、电梯井内封闭挡板搭设及铺板;塔吊的人行天桥和工作平台搭设、施工电梯的工作平台搭设、安全通道的搭设等一切脚手架工程,包括所有防护钢管刷漆及挡脚板的制作、安装。2、工作内容:包括所承包工程内容的搭设、安装、拆除、清理、分类、归堆、装卸车。必须按照工程公司规定要求搭设。三、本合同按单价承包:1、人民币13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本单价已包括完成本分项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工人工资、带班工资、伙食费、住宿费、车旅交通费、停工窝工费、工人保险、工伤事故费用、办证费用以及其他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任何形式向甲方提出增加费用。)2、乙方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合格)、包工期、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四、支付方式:⑴本工程完成主体12层后开始付款,按进度支付至60%,主体全部封顶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60%,拆完外架、分类堆放整齐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的90%,余下10%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付清。⑵乙方每次申请进度款时必须提交工人工资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保证工资款发放到工人。五、工程质量标准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要求以国家相关部门验收达合格标准,按照甲方提供图册要求施工。2、验收规定:①每道工序(或每个层段)施工完成后应先由乙方按要求自检,经自检符合要求后报施工员申请验收,再由甲方组织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按时按要求返工、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乙方承担返工、整改的费用。②脚手架工程施工及验收执行国家JGJ59-99和JGJ59-99标准。经按以上标准检查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工程量按承包价100%结算;不合格的不予结算。3、安全文明施工⑴乙方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作安全、质量书面交底;每天及时对工人做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所有书面资料交一份到项目部(以签收为准,每缺一份罚款100元)。⑵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乙方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费用由乙方负责。⑶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场清,严格执行工地文明施工规定。其中工完场清的工作内容主要有如下几方面:①每天当班完工以后,把所属自己班内的材料、机具及杂物清理干净,并按指定的地点堆放,所有的一切杂物、材料及机具均不能堆置在外排架上,违者按每层200元罚款,责令其班内当天整改,如未按时整改的,由项目部派人清理,所发生的人工费用由乙方负责(以甲方主管人员提供为准),在乙方当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