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章保管人擅自签订合同公章使用制度一、总则项目部公章是公司授权项目部在项目实施公务活动中的有效印鉴,是项目部内部管理行驶职权的标志。为加强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所有正式技术文件、行政介绍信、调查证明材料、规定要盖章的其他证件以及经领导所批准的需要盖章的材料。项目部行政公章仅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与业主、监理、设计来往函件内部制度管理使用。三、职责 1、公司法人、总经理授权项目经理负责行政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2、公司法人、总经理授权项目经理负责授权范围内的业务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3、公章管理员具有以下职能: 负责公章的保管; 负责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台帐; 负责公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负责制定所保管公章的使用程序; 四、使用规定 1、公章的保管:项目部公章由项目经理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2、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及批准,项目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公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公章刻制的规定,并经公安局备案。 3、公章的使用由保管人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使用《公章审批单》。 4、公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 5、公章使用,必须经项目领导批准后的《公章审批单》,公章管理人员方可盖章,公章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6、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项目部负责监管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办理接收公章手续,公章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7、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经公司有关部门领导审核并会签,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8、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经项目领导批准,符合要求后盖章办理并登记。 9、严禁在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公章。 10、对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项目部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11、公章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对错盖的文本及时办理。 12、公章如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章备案单位报失。五、公章的销毁对作废、被损坏的公章,由项目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然后由项目经理签字,最后请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公司统一办理销毁。 S301桃山至黄口段改造工程标项目经理部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印章保管、使用协议书第一条为严格印章保管制度,保证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协议。第二条任何人未经申请批准不得私自刻制印章。任何未经公司程序批准私刻的印章为非法印章。第三条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印章要放在保险柜,不准委托他人代管。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保管员对授权保管的印章须有详细记录,注明印章名称、枚数、启用日期、保管人、审批人、停用日期等信息。第四条使用印章,一律实行审批制度。凡经领导批准方可盖印,其权限分级掌握,使用哪级印章, 由哪级领导批准,并由其负责。凡不符合用印需要的,均应拒绝盖印。 1、施印人审核《用印申请表》无误,在需用印文件上盖章; 2、施印人负责将《用印申请表》存档、备案,同时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用印记录。第五条印章管理规定 ,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