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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花开一叶 2019/2/18 文件大小:7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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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辽油大发〔2010〕24号辽河石油勘探局大连分公司文件辽河石油勘探局大连分公司激励科技创新奖励机制暂行规定各公司、厂、宾馆、机关科室:为了进一步激发公司科技工作者及全体员工的创新精神,推进“科技大油田、科技分公司”建设,加速科技进步,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特制定如下规定。第一条公司努力创造激励创新的政策环境,鼓励一切有利于油田发展、公司发展的科技创新活动,并根据贡献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第二条公司设立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每年评选一次。设立科技奖励专项资金,额度由大连分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每年按实际情况核定。第三条科学技术进步奖用于奖励优秀科技成果。科学技术进步奖常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如有特别重大的优秀科技成果可增设特等奖,特等奖从一等奖中产生。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标准为:特等奖5万元,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第四条技术发明奖用于奖励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发明创造。技术发明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与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相同。第五条设立优秀项目工作奖,用于奖励高质量完成当年科技项目任务的项目组。根据科技项目年底验收及考核评估结果,大连分公司科技办公室组织优秀项目工作奖评选,对当年在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或明显经济效益的科技项目,每年评选2项以内,每项奖励1-2万元。对公司科技奖励组织工作做出贡献的给予适当奖励。资金从科技奖励专项资金列支。第六条建立科研补贴制度,鼓励科技工作者积极承担科技项目。对承担油田公司及大连分公司重大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经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及考核评估,完成年度计划任务指标,给予项目长全时每月1000元、课题长全时每月500元、项目组成员全时每月200元的科研补贴。对承担油田公司重点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经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及考核评估,完成年度计划任务指标,给予课题负责人全时每月500元、项目组成员全时每月200元的科研补贴。对承担油田公司一般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经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及考核评估,完成年度计划任务指标,给予项目组成员全时每月200元的科研补贴。第七条科研补贴每人每年全时不超过12个月,由项目长提出科研补贴方案、油田公司科技处审核汇总、油田公司主管科技领导批准后,年终一次发放。科研补贴费用从所属科技项目经费中列支。外协资金超过项目经费50%的,不享受科研补贴。第八条实行专利奖酬制度。专利奖用于鼓励员工申报职务专利。大连分公司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设计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国外专利8000元/项,发明专利5000元/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1000元/项。奖金从科技奖励专项资金列支。分公司以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技术的,应从许可实施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20%-4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权持有单位实施专利技术的,每年应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15%-35%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10%-30%作为报酬支付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第九条实行科技成果转化奖酬制度,加速成果转化。科技人员对分公司外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可在成果转化后,从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25%-40%的奖酬金,奖励该项科技成果完成人员及转化人员。对于其他可以确认获得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可从新增留利中提取5%-10%的奖酬金,一次性奖励该成果完成人员及转化人员。经营类科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