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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docx

上传人:wu190701 2019/2/19 文件大小: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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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关于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的调研报告 11月中旬,县政协组织开展了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研活动。调研中,调研人员分组到环峰、林头、运漕、仙踪、陶厂、清溪6个镇,听取各镇、部分企业及社区有关情况介绍及建议;召开调研情况汇报会,听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经委等部门及3个调研小组的情况汇报,进行座谈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情况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起步于1987年开展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994年—XX年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XX年以来开展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社会团体、基金会聘用专职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在编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和雇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老农保”的参保对象主要为村干部、乡镇企业管理人员、农村新婚夫妇及退伍军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城镇规划区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依法征用后,现人均土地不足亩,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截止XX年10月底,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49个,参保人员31580人,其中在职人员22844人,离退休及遗属8736人,实际缴费18000人;领取养老保险金8026人,享受遗属抚恤金710人,享受生活补贴25人。XX年1—10月份,征收养老保险费7057万元,发放养老保险金9099万元,累计结余亿元。全县“老农保”参保人员9639人,1994年—1998年征收养老保险费420万元,领取养老保险金550人,年发放养老金17万元。全县被征地农民参保人员12450人,征收养老保险金812万元,其中个人出资263万元,领取养老保险金3050人,XX年11月以来累计发放养老保险金573万元,今年1—9月份发放266万元。二、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尚未建立,养老保险的保障面窄。我县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尚未开展,按照现行养老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职工,以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居民,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农村居民仅限于被征地农民,城镇居民仅限于法定退休年龄以下的城镇职工,目前,全县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城镇职工、被征地农民以及“老农保”人员不足5万人。 2、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应当参保的参保对象认识上有偏差,参保意识有待加强。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相当一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律法规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从企业自身利益出发,认为参保增加了企业成本,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不愿为职工参保缴费,甚至以合同约定的方式逃避责任。一些企业职工的参保意识、维权意识不强,不少年轻职工及流动性大的农民工,认为参保还要个人缴费,不如拿现金踏实,即使企业给予投保,也不愿参加,甚至希望企业能将单位应缴的养老保险费作为现金发给自己。截止XX年10月,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包括45个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70个有非在编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在内,只有249个,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参保对象仅限于技术骨干及管理人员,而截止XX年9月,全县仅私营企业即达1029户,绝大多数应保企业、应保职工没有参保。 3、已经参保的参保对象养老保险费难以及时足额到位,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看,一方面,养老保险费征缴难度加大、收入减少。一是部分企业改制后出现倒闭、破产,存量资产不多,欠费严重。据XX年省审计组审计,全县各类企业欠费多达8400万元。二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近两年国家出台了扶持困难企业的社保政策,经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养老保险费可以缓缴。三是原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在新企业就业后,不按企业职工身份缴费,仍以个体身份续保,人均每年少征1000多元。另一方面,近年来,享受养老保险金对象逐年增加,养老保险金逐年提高,养老保险基金刚性支出越来越大。XX年,全县新增退休人员469人,养老金人均月调高120元,两项合计增加支出1779万元。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每月收支倒挂近200万元。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情况看,《含山县镇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虽明确规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来源由统筹基金【政府出资和村集体出资】及个人账户基金两部分组成,而实际情况是,政府和村在征地中没有收益,政府和村集体出资均无法到位。同时,绝大多数被征地农民也不愿出资,被征地农民80元/月的基础保险金也起不到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作用。由于“老农保”存在的体制性局限,1999年国务院决定暂停试点,我县“老农保”自XX年不再新增参保人员,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