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在全校广泛征求《贵州大学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8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贵大党发〔2013〕10号文件《关于在全校广泛征求《贵州大学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要求,请有意见的老师在5月12日之前将书面意见交到令狐莹老师处,电话:8292035,或将意见和建议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4694615@。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3年5月8日
 
 
附件
贵州大学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交流和竞争性选拨干部力度,选拔发展型干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动各级干部和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有特色领军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学校处级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重点,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教职工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推进我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建设有特色领军型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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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才兼备原则;
、注重实绩原则;
、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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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为本的原则;
、能上能下的原则;
、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三、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
(一)竞争上岗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实绩。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熟悉高等教育管理,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相应的专业知识。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联系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能够正确行使权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纪律严明,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作风民主,服从大局,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竞争上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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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应具有正处级岗位工作的经历,或在副处级岗位工作(含具有副处级岗位的工作经历)2年以上;
,应具有副处级岗位工作的经历或在正科级岗位工作(含具有正科级岗位的工作经历)3年以上;
,可以竞争副处级以上岗位;
,其中,竞争教学、科研、研究生教育管理正处级岗位的,原则上应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学位,竞争教学、科研、研究生教育管理副处级岗位的,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
,应是196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在职正式教职工;
,一般应是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教职工;竞争校团委副书记,一般应是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教职工。竞争校团委正、副书记岗位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具有共青团工作、学生工作或在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主要干部的经历;
,可以破格参加竞争和提拔任用:
(1)近五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且排名在前三位的正高职称人员,或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表彰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且排名在前两位的正高职称人员,可以竞争教学、科研机构正副处级领导岗位,并且可以不参加笔试,按面试(答辩)30%、民主测评30%和学校考核组评分40%计竞争上岗综合评分;
(2)近五年获得厅级以上表彰奖励或选派到国家部委、省直单位、基层挂职帮扶表现突出(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