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规范概述《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共分为6章和2个附录。6章分别是:总则、术语、规划布局、建筑物、消防设施、火灾危险源控制6章的条文共74条,其中16条(款)是强制性条文。2个附录:附录A: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防火要求附录B:消防安全常识2个附录的条文60条。重点在以下方面做了消防技术规定:;;、用电、用气、用油等环节的技术防范措施;4.“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内容。2术语给出了其他规范中没有出现过的名词、术语。(ruralarea)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驻地的城市、镇规划区以外的镇、乡、村庄的统称。由于我国的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对“农村”没有明确的定义,其地域范围也不明确,结合本规范所指导的范围给出了农村的概念。(firefightingspot)设置在农村的集中放置消防车辆、器材,并配有专职、义务或志愿消防队员的固定场所。我衡,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地区,经济相对落后,若要大量建设标准的消防站还不太现实。提出了消防点的概念,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在农村建设消防站或消防点,满足农村扑救初期火灾的基本需要。:1有固定的地点和房屋建筑,并有明显标识;2配备消防车、手抬机动泵、水枪、水带、灭火器、破拆工具等全部或部分消防装备;3设置火警电话和值班人员;4有专职、义务或志愿消防队员;5寒冷地区采取保温措施。、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俗称“三合一”。(在本规范的条文中简称“合用场所”)1总则主要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意义、农村防火的基本原则、规范的适用范围。:1农村消防规划;2农村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的防火设计;3农村既有建筑的防火改造;4农村消防安全管理。除本规范规定外,农村的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5m的居住建筑的防火设计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的规定。本条有三层含义:地域范围确定为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驻地城市(镇)规划区以外的建制镇、乡、村庄。内容为消防规划、建筑防火设计、既有建筑的防火改造和消防安全管理。厂房、仓库、公共建筑、超过15m的居住建筑等的防火设计要执行建规、高规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