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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龙泉驿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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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龙泉驿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doc

上传人:国霞穿越 2019/2/20 文件大小:1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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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成都市龙泉驿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二〇一八年六月目录1总论 (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界定标准 72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 123禁养区内相关要求 (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144保障措施 ,成都市龙泉驿区也从卫星城走向中心城区,成为双城的重要纽带和连接中枢,产业发展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为主导。随着龙泉驿区的角色定位向城市核心功能区、产业核心功能区转变,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龙泉驿区畜禽养殖场所的空间布局和结构布局亟需随之调整,从而加强龙泉驿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优化促进全区畜禽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第643号令)、《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以及《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川农业函[2017]647号)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118号)的要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兼顾保护与发展,结合龙泉驿区实际情况,编制本划定方案。、十九大等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为重点,兼顾江河源头区、重要河流岸带、重要湖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生态要求,形成种养相对平衡、农牧共生互动、生态良好循环的生态畜牧业发展格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的原则; 3、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 4、考虑现状、尊重事实、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的原则;5、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6、符合依法保护文物安全的原则;7、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44号)《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5]59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川环发[2012]14号)《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川农业[2017]113号)《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647号)《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11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