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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feng1964101 2019/2/21 文件大小: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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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日本分治计划二、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设想(一)宜尽早研究并制定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制度的远景规划,分步实施。由于处于体制转型期,因此,建立规范化、法治化的财政体制难以一毗而就,改革的实践表明,采取渐进方式推进改革符合中国的国情。但是,这不妨碍我们形成一个财政体制改革的战略考虑,并有一个逐步实施的时间表。随着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目标的提出,公共服务均等化概念已逐渐为人们所熟知并开始接受,但尚未形成决策理念。诚然,市场经济国家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的形成以及均等化目标的达成,都经历了一个过程(日本约20年),但我们可以利用制度的后发效应,缩短这一过程,至少应有这样一个目标追求。公共服务均等化不单纯是谋求分配公正,更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地区间财力差异调节,其潜在效益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提高国家的凝聚力,促进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领土完整,保持政策统一,消除区域间过度竞争与结构趋同,推动环境保护,节减经济增长的社会成本,以及遏制因财政资源分布失衡而对中央权威形成挑战的可能性等。(二)强化地方财政运行指导与管理职能。中国地域广阔,地区间差异较大,社会构成也较为复杂,历史上分治、分裂时间较长,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权,强化中央对地方的调控,有利于国家的统一与社会的稳定,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中央政府利用财力调控手段对地方政府行为进行必要规范,比人事控制、意识形态统制更具稳定性。财政调控方面,除了建立“收人适度集权”的财政体制外,需要强化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管理职能,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对地方财政运行进行必要的指导、管理、监督与调控,协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反映地方的正当利益要求,及时掌握并化解地方财政运行中存的问题。(三)加快财政法治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透明度、规范性与可预见性,降低国家管理成本。尽快将《财政基本法》、(中央地方财政关系法》、《一般性转移支付法》等法律建设列人财政法制规划中,并粉手相关法律的研究、起草工作;使中央地方财政关系真正进人法治化轨道,既规范地方政府的财政行为,又增强中央政府的自我约束,给各级政府一个理性的预期,建立一种诚信、可控的协作关系;使政府间财政关系制度既保持一定的开放性以适应转轨过程中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形势,又保持目标、理念、原则、基本框架等体制内核的相对稳定。表1日本中央与地方政府最终财政支出构成单位:% 年度中央支出地方支出 1950 1960 1970 1980 1990 1996 1998 XX 表4日本现行税收体系课税形态类别税收分类税目国税普通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人税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消费税消费税、消费让与税、酒税、砂糖消费税、物品税、彩票类税、通行税、入场税、燃油税、石油煤汽税、飞机燃料税、石油税、关税、专卖收益流通税有价证券交易税、注册牌照税、印花税、交易所税、汽车重量税、日本银行券发行税、吨位税、特别吨位税(地方让与税) 目的税地方道路税(地方让与税)、电力开发促进税地方税都道府县税直接课税形态(道府县直接课征部分) 普通税所得税都道府县民税、事业税、法定外普通税财产税固定资产税(特例部分)、汽车税、矿区税、狩猎牌照税消费税地方消费税、道府县卷烟消费税、娱乐设施利用税、餐饮消费税、法定外普通税流通税不动产取得税、法定外普通税目的税土地水利收益税、汽车取得税、汽油交易税、狩猎入场税间接课税形态(中央课征后转移道府县部分) 交付税所得税、法人税、酒税和消费税的一部分让与税地方道路税的64%、消费让与税市町村税直接课税形态(市町村直接课征部分) 普通税所得税市町村民税、法定外普通税财产税固定资产税、轻型汽车税、矿产税、特别土地所有税消费税市町村卷烟消费税、电税、煤汽税、法定外普通税流通税木材交易税、法定外普通税目的税土地水利收益税、公共设施税、国民健康保险税、城市规划税、浴池税、宅基地开发税、事业所税间接课税形态(中央课征后转移市町村部分) 交付税所得税、法人税、酒税和消费税的一部分让与税地方道路税的36%、特别吨位税、消费让与税立法控制中央政府在尊重地方自治的前提下,采取立法手段对地方政府进行调控。这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有权就属于自己管理和执行的事务制定条例,但不得违反法律及基于法律而制定的政令;制定修改或废止条例,必须报告内阁自治大臣。另外,中央政府还制定了城市计划法、建筑基准法、生活保护法、国民健康保险法、公害对策基本法等众多单行法律和政令,由内阁及各中央行政机关监督地方政府执行。.*/ 行政控制在日本,中央对地方的行政干预和控制是多种多样的。首先,尽管地方自治体的行政首长是通过选民选举直接产生的,但中央行政首长和上级行政首长仍然可以对其行使罢免权。当内阁大臣认为某知事执行国家事务不力时,他可以提出指责,并要求最高法院对其给予传唤审理,在此期间可由国务大臣代为行使该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