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件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局重庆市渝北区发改委渝北教[2010]123号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局重庆市渝北区发改委关于转发市教委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的通知》各镇(街)教管中心,各幼儿园:为了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等级管理制度,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高,推动城乡各类型幼儿园规范化建设与协调发展,市教委、市卫生局、市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的通知》,现将渝教基[2010]1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好以下工作:。,5月,区教委组织人员对各幼儿园进行严格的等级审核,依据幼儿园的实际办园水平升级或降级,并按新审定的等级换发新的等级证。附:《关于印发<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的通知》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主题词:教育幼儿园标准通知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2010年3月15日印渝教基〔2010〕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卫生局、物价局,市教科院:幼儿园实行等级管理是落实国家幼教法规规章,规范办园行为和收费行为,加强质量监管,调动办园积极性的重要举措,是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幼儿教育事业的重要手段。自1992年以来,我市幼儿园即实行了“按质定级,按级收费,优质优价”的等级管理和收费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高和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等级管理制度,推动城乡各类型幼儿园规范化建设与协调发展,提高我市幼儿教育的整体水平,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1998年制定的幼儿园等级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新修订的《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幼儿园等级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凡在我市辖区内取得办园许可证,办园时间达一年以上者,均依据本《标准》核定等级。二、重庆市幼儿园按办园水平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幼儿园等级审核工作由幼儿园所在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幼儿园等级证书》。市级示范幼儿园在一级幼儿园基础上产生,由市教委审核并命名。三、幼儿园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由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定期复审,依据幼儿园的实际办园水平升级或降级,并向社会公示。各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自觉接受复审。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幼儿园的等级管理,积极鼓励、支持、引导本地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创造条件上等级,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四、本《标准》自2010年春季开学起施行。各区县(自治县)将依据本《标准》对幼儿园进行审核定级,换发新的《重庆市幼儿园等级证书》。附件: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物价局二○一○年一月四日主题词:幼儿园标准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月5日印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1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审核要素权重审核全部达到100%部分达到50%未达到0自查区县办园条件35分资质1分基本要求办园证件齐全,手续完备,按时年审,年审合格。证照齐全有办园许可证、等级证,卫生保健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收费备案书)等。(1)经费3分基本要求办园经费有保障,来源合法稳定,管理严格,收支合理、专款专用,账目清楚。来源(1)。()、区县有关规定收费,其中,民办幼儿园按教育成本,参照办园等级,实行收费备案制。()支出(2)、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以上保教费收入用于师资培训和教科研工作。()(一般不低于全年收入的30%)添置保教设施、玩教具和办公设备等,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师生伙食账目分开,每月(期)公布幼儿伙食账目,伙食费月超支或节余控制在3%以内。()2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审核要素权重审核全部达到100%部分达到50%未达到0自查区县办园条件35分园舍5分基本要求幼儿园所处无污染无危险的安全区域,有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的各类用房,符合国家安全与卫生标准。活动用房(),布局合理,符合幼儿特点。(1)、寝室、盥洗室、幼儿厕所(男女分厕)。(1),活动室与寝室共用的须在90平方米以上。()、儿童图书室、亲子活动室等专项活动